王詩麗獲委任區域法院法官 曾處理多宗社運案 判黃之鋒入刑

撰文:高諾恆
出版:更新:

司法機構今日(14日)宣布委任王詩麗為區域法院法官,任命明日(15日)起生效。王詩麗曾參與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成員周庭及主席林朗彥6.21包圍警察總部及部分理大衝突相關案件的審判。

6.21圍警總案 曾斥黃之鋒等人威脅在場人士人身安全

司法機構表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委任王詩麗為區域法院法官,任命於2022年3月15日生效,其他司法人員的任命將適時公布。

翻查資料,王詩麗曾參與數宗涉及政治人物案件的審判,包括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成員周庭及主席林朗彥,因參與2019年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分別被控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的案件。時任裁判官王詩麗判刑時指,法庭判刑時不能忽略示威有機會演變成暴力事件,威脅在場人士的人身安全,且警方因應3人行為加強防衞,浪費人力物力,終判三人入獄7至13.5個月。

王詩麗另曾參與「理大圍城」部分相關案件,時任暫委法官的王詩麗於去年9月,裁定4名在理大外圍被捕的人士暴動及藏有索帶等罪成,拒絕接納眾被告好奇、湊熱鬧、及尋找胞妹而留在現場的解釋。其中3名暴動罪成的被告,被其判囚5年至5年8個月。

▼6.21圍警總案三名被告▼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