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車給友載同事上班!出車禍同事慘變植物人 車主1原因要賠$33萬
撰文:李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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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車給朋友後出了車禍,車主都要賠償?江西1名車主將車輛借給朋友使用,未料朋友後來接載同事上班途中出了嚴重車禍,同事受傷變成植物人,交警調查後認為朋友違反右側通行規定,要承擔責任賠償。法院調查後發現,涉事車輛原來未過年檢及未買保險,認為車主同樣要負責任,故除了肇事司機需賠償40萬元人民幣(約44萬港元),車主亦要另外賠償30萬人民幣(約33萬港元)。
內媒報道,江西法院近審理車禍賠償案件,事件中肇事司機彭某向朋友胡某借來車輛,其後好心駕車接送黃姓同事上班,結果卻發生嚴重車禍,黃同事重傷變成植物人狀態。
交警調查後認為,彭男在事件中要承擔責任,他駕駛時違規違反右側通行規定,而黃同事在事故中無過失。不過,雙方未就賠償問題達成共識,黃同事一方將彭男告上法院。
不過,涉事車輛被查出未過年檢而且未買保險,法院認為,車主胡某將問題車輛借給朋友存在過錯,而彭男更是同時駕駛違規車輛又違反交通規定,與胡某有同等責任。
法官考慮到彭某接載同事屬好心未有收酬,指出「好意同乘」屬善意施惠行為,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無償搭乘人受傷時,可減輕駕駛者的賠償責任,故依法減輕其賠償責任。最終,法院判作為司機的彭某賠40萬人民幣,車主胡某將問題車輛借給別人駕駛,要再賠30萬人民幣。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