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障者的愛情.六】視障中心經理:他們也是平常人,應得到尊重

撰文:黃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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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失明人協進會的服務中心在何文田的一個老屋邨中,婦孺老人提着一袋菜一袋米走過,並沒有覺得拿手杖、戴墨鏡的盲人奇怪。當盲人完全融入社區,連茶餐廳的伙記也會在放下飲品前,跟盲人說飲品放了在幾點鐘方向。林楚恩是協進會的服務中心經理,負責中心的支援計劃,為視障人士提供心理輔助,也為家人提供情緒支援。
攝:吳煒豪
(此為視障人士愛情報導系列之六)

被訪者都跟我說,失明對視障者與其親人都是一種創傷的過程,從失去視力,到發現不被社會接納,與公眾產生隔閡與邊緣化,過程稍有不善,便會把他們推到生無可戀的處境。林楚思說,新個案往往需一年半載的適應期,使失明人士學會接受自己,並訓練感官,拾起新的技能,經營自主生活。然而,訓練不難,難就難在接受失明的事實與旁人態度的轉變。

社會的殘疾配套看似改善不少,但有時不良的設計,反而增加殘疾人士的困難,像許多盲人其實無法根據無障礙通道出街。

白杖打中衰三年

「有一些人天生大膽,就算沒有使用過手杖,他們都會提着它摸索不同的路;但有一些人性格消極,對自己沒有信心,就算上足了訓練,他都不敢落街。有人自看不到東西後,十幾廿年都很少落樓。」有時,她和視障朋友出街,街上的人會因迷信「白杖打中衰三年」而無端怪責她,說她沒看好她的盲人朋友,讓他們錯把手杖打過來;她和他們去吃飯,伙記也會常常只問她,並不問她的盲人朋友想要什麼,「他們只是視障,不應無視他們的表達權利。每次和他們出街都像做公眾教育,讓大眾多一點機會明白視障者其實都是普通人,應得到尊重,相信他們的能力。」

她說,視障者家人與視障者有時亦會缺少溝通,家人心裏有許多忌諱,怕問了病情,對方不開心,因而錯估病情——有人覺得視障者無事,有人則極端地覺得情況惡劣到需要貼身保護,但這兩個極端都不健康。「『視障』這個字其實並沒有我們想像那麼遙遠,那麼可怖。它其實很日常,卻因為誤解與恐懼,使它看似離我們很遙遠,很陌生。」家人毋須因親人失明而感到壓力,就算失去視力,度過了適應過程,他們便可以重新適應環境,「一家人一向都是互相照顧的,並不存在他是視障就要被照顧;他是一個健全人就不需要照顧的說法。」 

中心大部分30、40歲的失明會員都有找尋伴侶的困難,尤其面對失業與貧窮問題,使他們未必能走到婚姻的一步,「好些人並不是不想擁有婚姻,而是他們根本擁有不了。當一個人沒有工作,沒有經濟能力,很難建構未來的發展,不少視障人士其實學歷很高的,可惜僱主的開放程度與配合度遠遠追不上他們的能力。」林嘆道。
 

聽快一點 再快一點

那些出現在大氣電波,充滿喜悅與自信,樂於與你我分享正能量的殘疾者只是殘障者的千山一景,是媒體贈予健全者的美好激勵。現實生活中,盲人就業率低,薪金微薄,缺乏種種權利,一生無不背負逆境奮鬥的榮辱,甚至受到外界誤解。人們以為盲人的聽力天生比較好,衞生習慣差,教育能力相對低下。林楚思解釋,其實盲人只是失去視力的普通人,有些盲人音樂感很好,有些會煮美味的食物,那是因為他們努力練習其他感官所得的成果。

「盲人的記性普遍都很好,他們不像我們會把東西記在筆記上,寫貓紙,反而會用心去記,記電話號碼、記路、有幾個街口、幾個轉角、巴士站在哪、那一個月台去那一個方向……他們比我們更努力記住生活的方向。」 
 

盲人中心的沙發中,一個視障中年男人正用智能手機透過讀屏功能收發訊息。他按幾下熒幕,機械女聲便嘰哩呱啦吐出一大堆字,語速之快令人詫異,但他面不改容。他向我解釋,健全人士看字一目十行,但視障者需要逐句去聽,為了聽得更快,他們會把語速加快,像他手機的語速已經調到100。

「現今社會上的視障人士面對好些問題,當中最嚴峻的是院舍問題。目前政府供視障朋友入住的宿舍只有兩款,一是視障安老院,另一種是視障智障院舍。其他有需要人士只能自行入住私人院舍。」她最近去了一間私人院舍探望一位兩年前新失明的會員。對方於病床上說起自己的故事:兩年前,他的雙眼突然失明,發現糖尿上眼時眼睛已近乎完全失明,到糖尿病情受控,醫院就叫他出院,一位醫務社工替他找到這間私院。他覺得自己只是30幾歲的人,年輕力壯,但一場大病叫他失去了視力,只能等死。林楚思後來再去探他,他每次都躺在床上,對生活失去了熱情,院舍充斥濃烈的亞摩尼亞味,衞生環境不好,加上並非為視障人士設計,於是他害怕下床,怕撞到人會被鬧。裏面什麼人都有,腦退化的、情緒病的,各種傷殘的都住在同一層樓,「他跟我說,包圍住他的都是精神病人。他時時覺得精神緊張,沒有安全感,連床都不敢落。」

「一家人一向都是互相照顧的,並不存在他是視障就要被照顧;他是一個健全人就不需要照顧的說法。」
林楚恩

不少視障人士入院時,醫療人員都會將他們綁住,又要他們使用廁桶。但林楚思認為,視障人士只是看不見,他們健步如飛,只要教會他們廁所的位置,以後他們就會自己去。她認識一個會員,一次入院被迫吃、喝、拉、撒、睡都要在床上,於是再也不敢到醫院,「在安全的情況下,社會應該給予基本人權,只要社區多一些配套,僱主多一點配合、制度添一點人性化,殘障人士便能有生活的自主度,有了自由,也就會過得開心、滿足。」

這篇是《視障人士愛情報導系列》的最後一章,你可以重溫他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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