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家者.3 上樓記】等公屋/臨時宿舍/貴租劏房=再露宿?

撰文:李慧筠
出版:更新:

油麻地到深水埗的劏房,72歲的根叔都住過,終於還是露宿。他說,上樓不一定比瞓街好。
新年前夕,根叔收到通知政府要清拆他塘尾道橋下的家,朋友到場支持,油尖旺民政事務處提議和他開會,當天民政專員在會上說:「其實好多渠道幫手,希望根叔積極搵方法不再露宿」。
我們隨根叔和救世軍社工去看短期單身人士宿舍,社工答應會跟進根叔上公屋的情況。思前想後,他暫時回到橋底小屋住。為什麼?
攝影:歐嘉樂
(此為無家者系列五之三)

那天朋友陪同他去開會,和政府部門分坐兩邊。

在旺角社區會堂開會當日,根叔和朋友一行人跟油尖旺民政事務處、社署人員、救世軍社工分坐長桌兩邊。「不會未搵到合適居所就要佢離開,但一定要有所行動。」民政事務署行政主任麥先生再次強調說。好幾次,民政和社署官員都提到,根叔現時露宿不是理想的生活狀況。根叔禮貌地一直點頭。

完會之後,政府部門人員想帶根叔去看單身人士宿舍。
熄咗燈後木蝨好似坦克車轟炸,咬到瞓唔到,唔夠精神,真係分分鐘隊人車尾。
無家者根叔

劏房租金貴 貼幾千蚊養木蝨

一個人從有家到無家固然和個人經歷有關,但亦不少無家者有工作,曾嘗上樓生活。是什麼讓他們積極找尋合適居所卻節節敗退?由中大、城大和各社福組織合作進行的「2015年全港無家者人口統計行動」調查發現,372個無家者在露宿前居於租金較便宜的住屋——約三成被訪者本來住在板間房、床位、籠屋;逾兩成原居於公屋;近兩成則居於套房或劏房。

社區組織協會(SoCo)在2017年調查「再露宿」的現象,108位無家者中,有93.5%在露宿期間曾經上樓,租金佔收入約41.7%,而他們往往因住所環境欠佳、失業、與同屋相處出現問題或加租而停租。

以根叔為例子,他出獄後寄居朋友公屋家中,後來朋友過世,公屋收回,之後幾年他輾轉住過不同劏房,「剛剛回歸無咁貴,大約1300蚊。」最後幾次的劏房租金則約為2300元,但木蝨和鼠患迫瘋了他。「你係我朋友,上嚟我畀張櫈你坐,你唔舒服我都唔好意思。」那時根叔做貨車司機,「熄咗燈後好似坦克車轟炸,咬到瞓唔到,唔夠精神,真係分分鐘隊人車尾。」2003年左右他寧願走到楓樹街球場瞓。

睡在這小屋可能有蚊子,卻不比木蝨可怕。

公屋輪候時間長 三分一無家者不了解申請手續

根叔本來跟家人住在某公共屋邨,自關係破裂之後三十年沒有回家去。因為根叔的戶籍仍然在該單位名上,除名必須辦離婚手續,他以為會影響家人原來居所,一直不肯申請公屋。他從小到大都討厭拖累家庭,習慣將所有事扛在自己身上。「我唔想拖累佢哋。搞到個孫覺得阿公咁霸道……」直到清拆行動當天,該區區議員秘書才跟根叔釋除疑慮:寬敞戶政策不能應用在他家人居所上。

一些租戶在承租單位後,會因家庭成員遷出、離世、結婚、移民等原因,使餘下的租戶家庭成員享有的平均居住面積遠超原定的標準,成為「寬敞戶」。現時租約條文已規定,倘成為寬敞戶,租戶須遷往房委會認為適合承租人家庭所需的單位。

根叔不是孤例。2015年的調查數字中,241個無家者當中超過三分一人因為「申請手續繁複或不了解申請辦法」而沒有申請公屋;8.4%人則未離婚或已有公屋戶籍。

另外兩成人則因為「等候時間過長,沒有幫助」而未有申請公屋。在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期間,一半申請者輪候超過5年才能上公屋;而單身長者則平均等候2.6年。這個數字雖仍比一般家庭快,卻從2013年的輪候時間1.6年一直每年遞升;更不用說非長者單身人士的較年輕無家者更是上樓無望。

根叔希望不要搬離自己朋友和工作的油尖旺區。

臨時收容有門禁 無法找夜班工作 

申請公屋過程漫長,民政事務專員和社署人員傾向請根叔離開橋底,先入住宿舍。

一行人於是前往救世軍怡安宿舍。怡安宿舍24小時自由出入,分6人房、14人房等等,舍友均為成年男性無家者,睡上下格床,有自己的私人儲物櫃,每月租金為$1810。不過宿舍亦有其限制,如只能用滾水及微波爐簡單煮食,也禁止抽煙喝酒。自己煮食、煙和酒,幾乎都是72歲根叔無法戒掉的習慣。他並沒有即時入住。

宿舍的主要功能是提供緊急暫住服務,住宿期限不多於六個月,不過如有困難,宿舍指會再作考慮。據SoCo調查,他們居住宿舍的日子平均為4.6個月(救世軍提供數字為6個月),亦使他們沒有時間儲錢或找穩定工作。另外,不少無家者大多從事飲食、清潔等工作,當中不少工作需要輪夜班,但有些宿舍門禁令他們無法找夜班工作。

協助根叔的朋友希望社會福利署可以協助根叔申請「體恤安置」,「體恤安置」是一項特別房屋援助計劃,需由專業社工評估,再由社署推薦給房署評審申請人。但近年社署推薦的體恤安置個案數字逐字下降,而成功編配數字亦從2011年至2012年度開始逐年下跌,跌至2015年至2016年財政年度,房屋署共編配1,458個「體恤安置」公屋申請。

2015年,無家者再露宿的次數約為4.2次。

結果:再露宿?

令人擔心的是,如果根叔申請公屋失敗,再度露宿的機會大嗎?當時救世軍社工回答,到時可再考慮老人院、私租,或者伸手助人協會宿舍。但根據社署數據,護理安老宿位中的津助及合約院舍的輪候時間超過3年。根叔亦探望過居於私營老人院的朋友,見證朋友付出不少金錢卻遭護理人員差劣對待,對此很反感。

如果無家者找私租單位,為數1810元的綜援租金津貼根本不足以交付租金,「超租」情況普遍;沒有申領綜援的無家者,更未能負擔佔收入約四成的租金。結果,租金太貴、失業、無錢交租成為主要的再露宿原因,不理想的居住環境和共居相處問題也令無家者對上樓卻步。

今次會議並沒有定案,政府一方承諾不會在安置前趕走根叔。沉默良久的根叔最後終於開口——他希望可以在原處待久一點,好讓他那上了大陸送阿媽最後一面而同樣無家的堂弟回來,可以憑橋下位置找到他。

社署人員和根叔前往怡安宿舍,路上了解他的想法。
我只需要十幾平方米,乾淨,方便返工同搵朋友,唔好門禁。始終自己開條鎖匙係住嘅尊嚴。
根叔

哪裏是家之所在?

家之所在是一張床,四面牆抑或更多?香港城市大學「城青優權計劃」督導主任程詠樂在《尋家路 細說香港無家者現象》一書中寫道:「很多無家者本身亦是最積極尋覓家園的一群人……他們建立家園的過程很多時候不僅始和止於覓得一個安全且可負擔的房屋,他們許多在無家的時候已經重新建立自己一套家的意義。」

政府常說露宿不是理想生活,但私租和宿舍的環境是否必然更理想?根叔在橋底建立的小屋,保持乾淨,也能容納有難的朋友在他處過夜,可以煮食也有門鎖保護他的私人空間。這樣的居所對根叔來說更像一個家,而不止於一個床位。

有時他和朋友在橋底自己煮飯。

「我只需要十幾平方米,乾淨,方便返工同搵朋友,唔好門禁。始終自己開條鎖匙係住嘅尊嚴。」根叔說。今天社會的土地、居所商品化,導致一個能負擔的基本居住環境難求,或有人覺得根叔嫌三嫌四,甚至太大想頭。

他說:「問心講,人人都想有公屋,係咪?起碼有瓦遮頭,打風落雨唔洗憂。我有嘢做我自己負擔。咁係苛求嗎?今天你上私家樓又唔得,我好憎那些業主,一味挖銀,真係好無良。劏房天花點塌、廁所點都好,得個聽字,唔會整好間屋;租金卻貴到飛起。連住的尊嚴都無。」

街頭露宿只是個人選擇?

台灣地盤監工、《做工的人》一書作者林立青寫過一句話:「這社會要求他人有尊嚴活着的,幾乎都是收入穩定的人。」2013年,時任社署助理署長馮民重指,街頭露宿是露宿者的個人選擇,根叔動氣說:「點為之有得揀?我去打份工,收入幾多?你擔保我每個月有一萬?如果有個月頭暈身㷫,得二千蚊,你補畀我?你擔保,我就去搵地方住。而且離開屋企有因緣,不是貿貿然的。」

夜裏根叔又回到天橋去。他不相信自己真的會被安排上樓。畢竟外面太多人在等一個公屋單位,而他問自己有什麼特別?為了一個住的地方,大家都在鬥特殊。「住的問題是最困難、最痛苦的。」橋上吹着春天的暖風,他看看橋下的小屋。「我應該一年後都會喺度。」

房屋、勞工等等政策的改善不是一時三刻的事,在這之前,政府可否承擔責任,訂立無家者政策,減少執行部門的驅趕傾向,讓街上的無家者得以平靜地度過白晝黑夜,容讓他們在人生的低潮期喘一口氣?​詳看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