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rbnb立法】衝擊酒店業、滋擾鄰居? 學者提倡限制經營日數

撰文:盧君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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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Airbnb在許多大城市掀起風波,一方面因為部份房東非法經營,遭到政府罰款乃至監禁,有部份城市最近立法禁止經營;另一方面,一些國家開始為業者開綠燈,制定相關法案。在政府立法執法以外,亦掀起民眾討論,提出各種支持或反對理據。
Airbnb應否在香港成合法呢?酒店業者故然希望政府收緊相關法例;民政事務總署亦稱已檢討現有法律條文,並會向立法會提交修訂建議。

目前香港已有數千個房源在Airbnb網站上登出,部份豪宅每晚租金高達數萬元(資料圖片)

【Airbnb立法】用一間房環遊世界 年輕夫婦房東:香港太保守

Airbnb大辯論

過往在不同的媒體報導中,分別展示了世界各地民眾支持或反對合法經營Airbnb的一些基本論點。

對Airbnb抱持保留或反對者,提出以下理據:
1、過往有人集中在某些地段經營,令土地所有者認為該地段有商機,增加租金,使一般市民難以負擔房租。
2、大量旅客出入,會滋擾附近居民;同時若無法確保旅客質素,亦可能影響治安。
3、有經營者手持多個物業,以連鎖、集團式經營方法放租,變相只是另一種酒店,失去共享經濟原意。

支持方的主要理由則如下:
1、為旅客提供不同選擇,吸引更多旅客。
2、遍佈城市不同區域的房源,能帶動地區經濟,而非只集中於遊客區。
3、允許Airbnb在特定條件下營業,一來方便管理,二來亦可徵收稅項,幫補公共收入。

紐約曾經有民眾認為Airbnb令地段租金上升,因而不是共享經濟而是自私經濟(資料圖片)

旅遊旺季酒店不勝負荷?

共享經濟聯盟召集人李兆富,支持政府允許Airbnb在香港合法且有限制地經營。他指香港在旅遊旺季,間或出現酒店房間不足以應付旅客量的情況,部份旅客於是入住廉價賓館。他以日本早前立法為例,允許每間Airbnb每年最多營運180天,以應付未來東京奧運帶來的龐大旅客量,李兆富認為香港政府應參考日本做法,研究放寬Airbnb領牌限制。

限制經營日數防止租金上漲

他則認為限制每年經營日數,如每年180日 - 270日,便能肯定絕大部份單位並非純粹用作出租,由是者亦可防止業主推高租金;同時,他認為部份現代都市人屬流動人口,如空姐、飛機師等從業員,若他們持有物業,便能在離港工作時出租,同時避免丟空單位。

李兆富補充道,限制經營日數,同時意味限制物業用途,令其不能只用作放租,有效防止連鎖、集團式經營Airbnb。「共享經濟有個特點,若帶着賺錢的目的去做,收入很大機會會低於成本。」他歸納道。

建議評論機制加入鄰近民居

至於有人擔心旅客滋擾鄰近居民、衍生治安問題,他說按理房東本身,會比鄰居更加着緊旅客質素,Airbnb除了是房東與房客配對的平台以外,亦有互相監察之用。房客在旅程結束後,可以評論房源以及房東;另一方面,房東亦能評論房客質素;他甚至指未來可以加入鄰近居民、其他監察者對房東以及旅客的評論機制,三方互補,並認為這個系統若理想地運行,可以同時確保房源與房東質素、旅客質素以及社區的質素,影響甚大。

香港酒店業主聯會執行總幹事李漢城認為Airbnb只是包裝犯法行為,並會衝擊傳統酒店業(資料圖片)

酒店業者:共享為名犯法為實

酒店業聯會發言人李漢城4月公開發言,指Airbnb純粹是以共享經濟為名,為犯法開脫;同時指酒店投資巨款做生意,Airbnb沒有投放任何成本,卻要來瓜分他們的經濟成果,擔心一旦合法經營,將對傳統行業造成更大衝擊。

李兆富則認為現在政府只會叫經營者領牌,否則便屬違法,申領旅館牌照,卻要等待一年多之時長、並涉及其他金錢、人力與物力,與Airbnb完全是兩個不同模式,認為政府應研究一套新做法,令小本經營短期出租變得可行。

Airbnb發言人:不會搶酒店客源

Airbnb亞太區公共政策負責人Mike Orgill在5月出席記者會,說酒店與住家分享的使用群體不同,不會搶佔傳統酒店業的客源。另一方面,公司早在2014年就住家分享向政府提出建議,卻未曾被採用。因此再度提出一些具體建議,例如增加註冊要求、執行嚴格的安全準則、限制可租用日數、簡化賓館發牌框架等。

他並補充,公司會為房東提供免費的煙霧感應器;派人確定房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為房東及租客提供上限100萬美元的保險等,期望政府能採納意見。

Airbnb亞太區公共政策負責人Mike_Orgill再度建議政府考慮採納他們提出的方案(資料圖片/黃偉倫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