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警長白榮斌及警員陳少丹明申請保釋 尚餘一警未提申請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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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名警務人員於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於暗角毆打曾健超,今年2月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罪成,同被判監禁兩年。七警全部已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繼早前已有四警成功保釋等候上訴後,第三被告警長白榮斌及第五被告陳少丹亦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申請聆訊將於明天(14日)於高等法院上訴庭處理,預計需時1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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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人中現只餘下九龍城區刑事偵緝警員關嘉豪暫未有提出保釋申請。首被告總督察黃祖成、次被告高級督察劉卓毅、第四被告警員劉興沛及第七被告警員黃偉豪已准以1萬至萬元現金及人事擔保外出。
7人於今年2月在區院被判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名不成立,但交替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受傷罪成立,控罪指7人於2014年10月15日凌晨,在添馬公園變電站毆打曾健超;而第5被告陳少丹被控普通襲擊曾健超一罪亦成立。7人各判監2年,陳少丹的普通襲擊罪則囚1個月,但准同期執行。
案件編號:CACC3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