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工向食環署投訴惠康150次 惠康:無賴中的極品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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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工指惠康的包裝食物標籤不齊全,屢次投訴。(資料圖片)

中年男散工於去年,兩個月內逾10次向食物環境衞生署投訴,在深水埗一帶的5間惠康超級市場所出售的食品,疑未有貼上適當標籤,經營惠康的牛奶有限公司事後遭票控共19罪。案件今(8日)作結案陳辭,辯方陳辭時形容,投訴人毋須成本任意投訴,是「無賴中的極品」。

辯方陳辭時稱,從投訴人張均良的行徑及庭上證供可見,張是非一般的顧客。辯方指,庭上播放他與其中一間惠康分店經理的對話中可見,張的語氣囂張,並作出諸多要求。張又經常提到賠償問題,揚言可投訴,更可「每個月10張」、「玩足3年」「每1張不是罰1萬也要罰5000」,為爭取利益而逼人就範,並沒誠信及不可靠。

辯方指,張對索償十分熟悉,懂得作出警告,看惠康的「態度」,再考慮交民政署和消委會跟進,可見深謀遠慮,為達到利益不擇手段。張又任意玩弄政府部門,毋須成本,任意投訴,把政府部門弄得團團轉,可見張貪得無厭,「無賴中的極品」。雖然張在錄音中自稱不是勒索,但辯方指他是作賊心虛。

市民投訴惠康出售的食品,未有貼上適當標籤,不斷向食環署投訴惠康。(資料圖片)

辯方:懷疑投訴者另有動機

辯方強調,投訴者明顯每次是針對惠康而來,懷着令人懷疑的動機,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控方陳辭時則,即使張是針對惠康而作出投訴,其證供也不一定作假。

案件將於9月13日作裁決。

經營惠康超級市場的牛奶有限公司被指於2016年5至7月間,其5間分店出售的部分預先包裝食物的標籤不齊全,遭食環署發出19張傳票票控,案中出問題的標籤包括如保質期、配料表、能量值、營養素等。涉案的5間惠康分店則分別位於荔枝角道、大角咀、石硤尾、西九龍中心,涉及冰鮮雞、煙火腿、湯包、豉油雞、珍寶珠等品。

證人張均良作供時承認曾在13個月內,曾向食環署投訴惠康18間分店,合共150次。

案件編號:KCS3928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