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森永牛奶糖不符標籤規定 荃灣廣場內超市已下架

撰文:陳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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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中心今日(6日)公布,一個台灣森永出品的黑糖牛奶糖樣本的鈉含量,超出包裝上營養標籤所示約20毫克,出售該樣本的荃灣廣場內的超級市場出售已將商品下架。食安中心呼籲業界立即停售相關批次的貨品。

食物安全中心透過恆常的食物監察計劃,在荃灣大壩街4號荃灣廣場內的一間超級市場,抽取一個由台灣森永製菓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黑糖牛奶糖樣本檢測,結果顯示樣本的鈉含量為每一百克含四十二毫克,與其營養標籤上的標示值每一百克含二十毫克不符。涉事的森永黑糖牛奶糖產地在台灣,每包重一百一十克,此日期前最佳是今年4月13日。

食物安全中心(網站截圖)

食物安全中心透過恆常的食物監察計劃,在荃灣大壩街4號荃灣廣場內的一間超級市場,抽取一個由台灣森永製菓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黑糖牛奶糖樣本檢測,結果顯示樣本的鈉含量為每一百克含四十二毫克,與其營養標籤上的標示值每一百克含二十毫克不符。涉事的森永黑糖牛奶糖產地在台灣,每包重一百一十克,此日期前最佳是今年4月13日。

食安中心發言人說,已知會有關商戶,而商戶亦已按中心指令,將有關貨品停售及下架,食安中心呼籲業界立即停售有問題的批次。

記者瀏覽荃灣廣場的網頁,發現商場內唯一一間超級市場是一田超市。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61條規定,任何人如在標籤上對所售賣的食物作出虛假說明或在食物的性質、物質或品質方面誤導他人,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