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推新守則規管共享單車 大埔試行後違泊單車減六成

撰文:鄭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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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在港經營一年多,社會最關注其引發違泊問題。運輸署近月就制定了一份《無樁式自助單車租賃業務守則》,訂立五大範疇的細則,如要求營辦商不應在市區投放單車、向政府提供營運數據作監察和分析用途等,政府並向營辦商發放單車違泊黑點的地理信息資料,讓營辦商在手機應用程式中顯示潛在單車違泊黑點。守則已於今年6月初在大埔試行,成效理想,違泊單車數目大減60%。
其中一間參與先導計劃的共享單車營辦商指,接受政府訂立守則以作規管,但需要持續跟政府商討守則內容,以確保在配合守則下,營辦商仍有足夠空間經營。有區議員就認為守則或需設有罰則,才能發揮作用。

運輸署向大埔區議會提交文件,表示政府一直非常關注單車違泊問題及研究如何加強規管,故推出一套以業界自律為本的《無樁式自助單車租賃業務守則》。 (資料圖片)

運輸署向大埔區議會提交文件,表示政府一直非常關注單車違泊問題及研究如何加強規管,故推出一套以業界自律為本的《無樁式自助單車租賃業務守則》。署方在守則中指,基於道路安全考慮及市區內沒有完備的單車徑及路旁單車泊位,營辦商不應在市區投放單車;並提出營辦商應透過手機應用程式主動向用戶提供安全守則及防止違泊或阻塞等指示。

政府於今年6月初在大埔試行先導計劃,指違泊單車數目大減60%。(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營辦商需向政府提供營運數據作監察和分析用途

守則又要求營辦商向政府提供營運數據作監察和分析用途,如提供旗下單車的GPS所記錄的位置及租用行程等數據,署方指數據可方便政府透過分析共享單車於各區的數目、分佈及使用率等,有效地監察服務在各區的運作和帶來的影響。另外,署方稱政府正陸續公報新界各區的潛在單車違泊黑點,並發放這些地理信息系統資料予各營辦商,讓營辦商在其手機應用程式上顯示各潛在單車違泊黑點。

政府並向營辦商發放單車違泊黑點的地理信息資料,讓營辦商在手機應用程式中顯示潛在單車違泊黑點。 (資料圖片)

計劃試行一個多月 違泊單車數目大減60%

文件中指,運輸署與共享單車的其中4間營辦商在6月初於大埔區內推行先導計劃,為期兩個月。署方稱成效理想,潛在單車違泊黑點中停泊的單車已由 6 月初的約 120 輛下降至 7 月底的約 50 輛,營辦商亦能大致達到守則的要求,反映《守則》切實可行。署方指將盡快於全港落實守則,懂若守則成效不彰,署方指不排除推動立法,以進一步規管共享單車的業務,並加強罰則以阻嚇違泊單車。

Ketch’up bike創辦人鄒健宏指,接受政府訂立守則以作規管,但需與政府商討細節。(資料圖片/羅國輝攝)

有共享單車公司接受政府訂立守則以作規管

有參與計劃的共享單車公司Ketch’up bike創辦人鄒健宏指,政府在今年年初開始接觸各間共享單車公司,商討半年後推出守則,他接受政府訂立守則以作規管,「不過部分細節需要與政府再商討,例如守則要求不可在市區投放單車,但我們出現在市區的單車,是用戶自己踩到去市區,政府要求我們需在單車出現在市區後2小時移走單車,但我們能力上未必做到。」

他又透露,有共享單車公司認為營運數據是商業秘密,未必想變為公開資料,與公眾共享,這些地方都有商榷餘地。鄒健宏表示會盡量配合守則,但期望守則不設罰則,「共享單車的生存空間已很細,如果有懲處,就更添營運壓力。希望守則是業界可做到的範圍,並定期檢討。」

Ketch’up bike創辦人鄒健宏指,政府要求他們需在單車出現在市區後2小時移走單車,而他們能力上未必做到。(資料圖片/羅國輝攝)

區議員認為守則或需設有罰則

大埔區議員劉勇威就認為,制訂守則是好的開始,但冀政府同時訂立罰則,「如果無懲處,相信無人會理會。」他又指在先導計劃試行一個多月內,只見政府曾派人沒收一次違泊單車,「約在7月底8月初,沒有了約10架單車,情況改善了不少,但後來又有零星的共享單車和私人單車出現,暫未能見到計劃對違泊的影響」。

大埔區議員劉勇威認為守則或需設有罰則,才能發揮作用。(資料圖片/林綺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