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漢涉姦內地女開審 陪審員稱下周一要向法庭請假 否則被裁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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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籍男子透過微信認識一名內地女子,並想到女方下塌的重慶大廈賓館見面,女方曾以喝醉酒為由推卻,廚師堅持見面,並承諾不會傷害她,惟最終到步後涉嫌在房間內強姦內地女。土耳其漢今(29日)於高等法院就一項強姦罪受審,有陪審員向法庭要求下周一請假,以代公司出席另一案件的聆訊。該陪審員又指,公司稱若請不到假便會辭退他。

52歲被告Akkoyun Mustafa否認於2016年11月15日於重慶大廈一間賓館內強姦女子X(20歲)。

控方:事主醒來後遭被告強姦

控方開案陳辭指,被告透過微信認識來自內地的女事主X,並約她在X下塌的重慶大廈賓館見面。X指她喝醉酒,感到不舒服,惟被告堅持見面只是聊天,堅稱只逗留20分鐘及不會傷害她。而被告最終獲准入房,兩人聊天不久,X便入睡。

X翌日醒來發現被告睡在她身旁,被告更嘗試擁抱她及脫她褲子,X則大叫反抗,不斷抓和踢被告,被告沒有理會,並在沒有使用避孕套情況下強姦了X,X的陰道內亦發現有被告的精液。

女事主X待被告離開後始報警,事後X更透過短訊告訴被告,要他為自己所作所為付出代價。警方其後拘捕被告,被告指X當晚因家庭問題而喝醉,並主動要求被告到X的房間過夜。至於被告上身發現的抓痕,他解釋因有皮膚問題而抓傷自己。控方另指,X在案發前曾試圖自殘,事後情緒一直不穩定,被告事發時則是乘虛而入。

有陪審員稱若未能請假 會遭公司辭退 法官拒批

另外,法官指本案有一名陪審員要求下周一請假,因為他需要在另一宗法庭聆訊中,擔任其公司的代表,其公司聲稱若該陪審員未能請假出席有關聆訊,則會把他辭退。法官即表示根據《陪審團條例》,若有僱主因僱員履行其陪審員職務而辭退或威脅辭退他,即屬違法,又稱公司可派另一代表代替該陪審員出席另一聆訊,故不批准該陪審員請假。

案件編號:HCCC20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