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物業把關易」 電郵提示業主涉物業文書防騙徒冒認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今日(10日)發表網誌,稱土地註冊處最近優化其電子提示服務,並將服務易名為「物業把關易」(Property Alert),當業主訂購服務後,若有涉及其物業的文書遞交土地註冊處註冊,便會向業主發出電郵提示,有助業主對其物業的狀況保持警覺,防止有騙徒假冒業主,或盜用業主的名字放售單位。
他指出,「物業把關易」亦推出「一次過訂購服務」,業主只需繳付580元,便可享用服務直至物業轉手為止。
黃偉綸指出,物業騙案不時發生,曾有騙徒假冒業主,使用假樓契,向財務公司騙取按揭貸款;亦有騙徒盜用業主的名字,向地產公司聲稱要放售單位,騙得訂金後便銷聲匿跡。
為保障業主權益,土地註冊處早於2015年推出電子提示服務。只要業主訂購服務,當有影響其物業的文書遞交土地註冊處註冊,以及在相關文書的註冊工作完成後,該處會向業主發出提示電郵,讓業主及早發現。
設網上服務 業主無須現身
黃偉綸說,「物業把關易」簡化了服務訂購手續,業主除可親身到土地註冊處各辦事處辦理申請手續外,亦可在網上下載表格,然後以郵寄或速遞的方式遞交申請,做到「全程毋須現身」。
全新推出「一次過訂購」服務
他指出,業主除可以250元訂購24個月的「物業把關易」服務外,現時更全新推出的「一次過訂購」方式。業主只需繳付580元,便可享用服務直至物業轉手為止,期間每當有涉及其物業的文書遞交土地註冊處註冊,該處會向業主發出電郵提示。
業主可以從電郵通知書得知有關文書的性質、文書日期、交付註冊的日期及註冊摘要編號。只要物業一直在其名下,便毋須申請服務續期及繳交續期費用。
助業主及早察覺有異
土地註冊處處長張美珠指出,「物業把關易」有助業主對其物業的狀況保持警覺,適合所有擁有香港物業的人士,特別是經常身在海外或把物業出租的業主。若物業在業主不知情下被出售或抵押,這項提示服務可讓業主及早察覺有異,以迅速採取跟進行動。
黃偉綸說,期望發展局轄下各部門擴展更多電子服務和新資訊服務,方便市民和相關業界人士獲取所需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