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籬邨街頭連環胸襲案 官不信警逼作招認 18歲巴籍男生非禮罪成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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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涌石籬邨去年接連發生街頭胸襲案,數名女子晚上突被迎面而來的男子非禮。事後18歲巴基斯坦裔男學生被捕,他否認三項非禮罪受審,裁判官今(28日)裁定兩項控罪罪成,被告脫一罪。裁判官押後至下月14日判刑,以待索取教導所、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報告,期間被告還押看管。
被告艾阿星,18歲,被控於去年6月26日及7月4日兩個晚上,在葵涌業成街及石籬邨非禮三名女子C、D及E。
官指被告應能明白案情嚴重性
裁判官認為,被告報稱警員誘導他認罪是謊言,指他當時17歲,可明白案情的嚴重性,怎會相信警員會貿然放走他。官接納被告是在警誡下自願承認非禮事主。他續謂,閉路電視片段的質素未能辨認到被告,法庭不予比重,另各事主亦未能認到被告。裁判官按被告的招認裁定兩項罪名成立,其中一罪則因該事主D供稱的地點與控方有出入,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該項控罪不成立。
被告在校是風紀
辯方求情時謂,被告案發時未滿18歲,於香港出生,在校內擔任風紀,亦是足球及板球校隊成員。她指被告需多受監督,望裁判官先索取感化官報告再判刑。惟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被告多次犯案,不予考慮。
案件編號:WKCC303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