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捕智障男】「一哥」不滿傳媒報道:警員無心存惡念針對某類人
大圍美林邨誤殺案拉錯智障男子一事,監警會日前公布,涉事9名警員被裁定疏忽職守、行為不當及捏造證據等。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今日強調,警方在事件中並非「砌生豬肉」,前線警員絕無心存惡念去針對某類人士,或在街上隨便找個人為嫌疑人去跟進調查。智障男的哥哥雖也認為警方不是「砌生豬肉」,但指事件過程已曾犧牲弟弟的自由。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表示,由助理處長(支援)領導、聯同政府部門及專家的工作小組已制定一系列的改善措施,包括推出「守護卡」,保護有特別需要人士的權利;以及推出「合適成年人的通知書」,讓嫌疑人的親屬或監護人知悉面對的權利。對於有團體質疑「守護卡」或洩露私隱,他澄清該卡就如身分證,應放在銀包內,以便警方接觸有關人士時適當處理。
盧又主動提到,有傳媒以「砌生豬肉」形容警方的處理手法,認為這四個字的評語並不公平,強調警隊專業、廉潔、有承擔、有訓練、高效率及有紀律,全力破案和保護市民。他承認,事件中,警方處理時有不妥善的地方,但監警會已提交調查報告,表示「同事絕對不會心存惡念去針對某類人士,或者在街上求其找個人做嫌疑人去跟進調查」,只希望全力調查嚴重案件。
歐威豪:盧偉聰此言為維護警隊形象
事主家人歐威豪認為,盧偉聰此言目的是維護警隊形象,亦認同警方當時未必想「砌生豬肉」,但事發時盧偉聰新官上任,質疑警方是否想讓公眾認為他們「拉到人,做到嘢」,製造破案效果,但過程犧牲了弟弟的自由。
就警方推出的「守護咭」,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認為,「守護咭」與現行殘疾人士登記證類似,不過他指比起增設硬件,更重要的是培訓前線警務人員的警覺性,及早識別到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因為有該類人士的家長向他反映過,擔心警方日後只靠「守護咭」識別,若無申辦或攜帶在身就會不被視為該類人士。
大圍美林邨去年4月發生誤殺遛狗老翁案,警方翌月以誤殺罪名拘捕一名智障男子,但其後發現拉錯人,遂成立工作小組,檢討處理涉及智障人士案件的程序。小組近日公布推出「守護卡」及「合適成年人的通知書」等改善措施。監警會亦在今月11日公布事件的調查結果,表示四名警務人員需要接受紀律聆訊,包括一名警司,另外涉案的五名警員亦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