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投訴警涉偷竊 欲查警隨身Cam紀錄不果

撰文:張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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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早於2013年3月起,開始引入隨身攝錄機,目前已有超過1,600部協助執勤,將在2021年達至「一人一機」,被攝錄人士有權按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要求查閱有關資料。
惟有市民於2015年曾因一次遭截查身份期間,懷疑有警員涉偷竊而向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並希望翻查警員隨身攝錄機以正視聽。惟警方由事件至今仍未能提供涉案片段,社民連梁國雄質疑警方互相推卸責任,影片或遭銷毀。

社民連梁國雄(左)質疑警方做法不妥且疑點甚多,將不排除為此案提出司法覆核。(張美華攝)

投訴人疑有人取走$3500

任職食環署外判清潔監工的黃先生,聲稱於2015年8月16日同時遭3名機動部隊,並一名便衣探員截查其身份。期間懷疑有人將其袋中的33,500元工資,從中偷取3,500元,他先後向投訴警察課、旺角警署及監警會等投訴及報案,並要求翻查警員當日攜帶的隨身攝錄機拍攝的影片,希望查明真相。

黃先生在過去3年間曾要求增補7次口供,並增加1名證人口供,惟結果全遭警方拒絕。他續指,至今仍未獲通知案件調查進度,卻於上月22日突然收到警方通告,指其要求翻查隨身攝錄機紀錄的檔案已遭終止調查,沒有他要求的影片內容。而在尋找涉事影片紀錄的過程中,旺角警署、警察投訴課、監警會均曾指,片段並非由他們保存。

黃先生上月22日收到警方通知,指其要求翻查隨身攝錄機紀錄的檔案已遭終止調查,沒有他要求的影片內容。(張美華攝)

另外,根據黃先生提供的文件顯示,監警會於2016年指案件為「須匯報投訴」,不會直接參與投訴警察課調查,並將等待投訴警察課遞交報告。投訴警察課其後向該會提交中期報告,惟案件則改為「須知會投訴」,即無需要再向監警會提交調查報告。據悉,投訴警察課至今仍未完成最終調查。

黃先生在過去3年間曾要求增補7次口供,並增加1名證人口供,惟結果全遭警方拒絕。(張美華攝)

批「警方根本就不斷耍我」

3年間仍未能翻查當日片段,調查至今仍未完成,黃先生指「警方根本就不斷耍我」,他透露在作出投訴至今,遭多個部門「推嚟推去」,單是投訴警察課已換逾10人負責處理該案件。協助外判工的社民連梁國雄質疑警方做法不妥,且疑點甚多,於徵詢法律意見後,將不排除為此案提出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