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冒二胡大師王國潼父子之名辦音樂會 女籌辦人認違商品說明條例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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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二胡演奏家王國潼及王憓父子,去年突發現有海報宣傳指他們將為「法國五月」,於文化中心作一場音樂表演,惟二人對該演出毫不知情,遂向海關投訴該海報有違《商品說明條例》。海關經調查後,發現「法國五月」亦沒有辦這樣的音樂會,海關事後拘捕負責統籌該節目的女子,她聲稱有朋友答應會為她聯絡王氏父子,惟她未有得到確認,便印宣傳海報及售票,她今(19日)在九龍城法院認罪,裁判官直言她「好大膽」,把案押後至下月10日判刑以候被告的報告。

女被告歐陽詠玲在九龍城法院承認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資料圖片)

女被告歐陽詠琴,48歲,是一間名為香港音樂與演奏學校有限公司的唯一董事。她承認兩項向消者提供虛假商品說明的服務,指她於2018年4月30日至6月1期間,聲稱尖沙咀文化中心將舉行一場音樂會,並指該音樂會與「法國五月」合辦,表演者包括王國潼及王憓。

王憓從學生口中得知有表演

控方案情指,案中兩名事主王國潼及王憓,是香港著名的二胡大師,他們並不認識被告,也從沒有與被告的公司聯絡。王憓於去年5月底,從學生口中得知看到有關他與父親將在文化中心有演出,惟二人卻毫無頭緒,後來發現有關該音樂會的海報,不但有二人的照片,更指該音樂會是「法國五月」的節目之一。王氏父子認為海報資料失實,遂向海關投訴。

被告聲稱會負責退票工作

海關於同年6月1日收到有關投訴,被告亦同日通知文化中心要求取消該音樂會,又稱其公司會負責退票工作。之後「法國五月」的主辦單位亦確認,沒有與被告協辦該場二胡音樂會。

網上下載照片自製海報

被告接受海關調查時稱,她一人負責音樂演奏學校公司的運作,負責舉辦音樂營、音樂會等服務,並負責找場地等聯絡工作。她去年曾想與「法國五月」合作,但遭拒絕,後來有朋友稱可以為她找來兩名二胡家表演,她便把聯絡工作交給朋友,但她承認沒有與朋友確認是否已找到表演者,亦沒有與任何演奏家簽下合約,便從網上下載圖片自製海報。

兩場音樂會售出73張門票

文化中心的職員確認,被告於前年8月用公司名義申請,在2018年6月1及2日在文化中心音樂廳辦兩場音樂會,文化中心於去年4月收到被告印製的海報,並於去年四月底開始售票,兩場音樂會分別賣出52及21張門票,總值為22033元。

案件編號:KCCC 153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