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龐景峰在港無牌駕駛 判社服令60小時及停牌1年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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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錢小豪與郭秀雲的兒子龐景峰(原名錢浩然),今年4月在灣仔遇警方路障進行酒精呼氣測試時,被發現無牌駕駛,早前承認有關控罪,案件今(26日)在東區法院判刑,龐被判社會服務令60小時及停牌1年,並要交出所有駕駛執照,包括他的美國駕照。

龐景峰是藝人錢小豪的兒子。(資料圖片)

被告龐景峰,28歲,承認一項無牌駕駛,及一項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罪,指他在今年4月5日在灣仔鴻興道近馬師道交界干犯有關罪行。龐早前向法庭解釋,他有美國車牌,以為可用該車牌在香港駕駛,亦因為他曾改名而未獲本地執照。

龐今在庭上稱,由於他是公眾人物,明白要「行得正企得正」,現在亦明白他雖然持有美國車牌,但在港無合法牌照駕駛亦須受罰。裁判官考慮龐在外地有駕駛經驗,亦相信他有深切悔意,故只判罰社會服務令及停牌。

案件編號:ESCC 142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