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設特別行動專責組 整頓屯門、元朗、北區非法霸官地黑點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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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迅速及有效處理近年不斷上升的非法霸佔政府土地和私人農地上違契構築物個案,地政總署今日(30日)公布已成立特別行動專責組(下稱專責組),鎖定100幅較大面積政府土地被非法佔用的黑點,大部分分布於屯門、元朗及北區,將分階段開展土地管制行動,以期在24個月內完成處理所有黑點。

特別行動專責組鎖定100幅較大面積政府土地被非法佔用的黑點,冀24個月內分階段開展土地管制行動。(資料圖片)

專責組會利用地政總署轄下測繪處的地理信息系統及相關科技(例如藉無人機拍攝高空圖)主動偵測違規情況,分析相關土地資料,以協助快速鎖定一些較大面積政府土地被非法佔用的個案。透過有關技術及主動實地巡查所得資料,專責組鎖定100幅較大面積政府土地被非法佔用的黑點(即每幅面積超過1,000平方米)。初步調查顯示,有關土地主要用作工業、儲物、物流及泊車等用途,大部分分布於屯門、元朗及北區。

優先處理15個黑點  預期9個月內完成

專責組會分階段並優先處理面積較大政府土地被非法佔用的其中15個黑點(即每幅面積達3,000平方米或以上),涉及約40個不同作業者,並已開展土地管制行動。此外,如發現毗鄰的私人土地有違契構築物,專責組會採取相關的執行契約條款行動,一併處理有關違反地契的情況。專責組預期約九個月內完成處理全部15個黑點,在24個月內完成處理分布在各區共100個黑點。

發言人提醒,公眾切勿未經許可佔用政府土地,非法霸佔政府土地是嚴重的違法行為,首次定罪的最高罰款額為50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資料圖片)

佔用情況若持續  專責組可接管土地上財產或構築物

現時約有90人專責處理土地管制及執行契約條款行動,包括相關的檢控及重收土地工作。若發現有人未經許可佔用未批租/未撥用的政府土地,署方會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28章)張貼法定通知要求土地佔用人在指定期限前停止佔用該政府土地;若佔用情況於期限屆滿後持續,專責組會採取進一步行動,包括接管留在該土地上的財產或構築物;若能確定佔用人的身分及搜集得足夠證據,專責組會考慮採取檢控行動。

發言人提醒,公眾切勿未經許可佔用政府土地,非法霸佔政府土地是嚴重的違法行為,首次定罪的最高罰款額為50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若非法佔用情況在通知期屆滿後仍無間斷地存在,即屬持續的罪行,可就罪行每一日另處罰款最高五萬元。該違法者其後每次定罪的最高罰款額為100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若屬持續的罪行,則可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日,另處罰款最高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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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地政總署有關行動的詳情,《香港01》曾向署方查詢,署方回應指,由於渉及土地管制的行動細節,地政總署現階段不便透露詳情,但會因應實際行動結果適時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