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琴教師不堪要終止懷孕 男友家前燒報紙 官指心理不尋常判感化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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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情緒病的鋼琴女導師與年輕5歲的男友拍拖半年,分手後發現有孕,男方又反口稱只會支付誕子的費用。女導師因胎兒發育不良需終止懷孕,她疑不堪打擊,涉於去年在舊愛住所門口兩度燃點報紙,事後被控。導師早前在審訊期間承認兩項縱火罪,感化官認為她在不尋常的心理下犯案。法官今(20日)判以2年感化令,被告亦不可居於案發屋邨。法官又籲她勿再衝動犯事,以免鑄成大錯。

被告梁菀晴在區域法院被控兩項縱火罪。(資料圖片)

被告梁菀晴(37歲)案發時居於前男友沈能基的上層。她最初否認兩項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縱火罪,在控方舉證完畢並修訂為較輕的縱火罪後轉為認罪,即於去年6月8日在將軍澳景林邨兩度縱火。

被告聲稱到男方家門外燒衣紙

感化官的報告提及,被告案發前幾年被診斷出混合焦慮抑鬱症,有定期接受治療。她向感化官表示男方得知她懷孕後,起初表示會探望孩子及提供經濟支援,惟之後反悔稱只會支付誕子的費用,又不理被告的來電及短訊。被告謂,當日為未能保住胎兒而哭泣,想為孩子做點什麼,遂在家中燒衣紙,後轉去前男友門口繼續燒。她否認有傷人或報復意圖,表示自己會以合法方法懲罰被告。

官考慮事件無人傷亡及財物損失

法官判刑時形容被告因失去孩子以及前男友的態度而受打擊,且缺乏家人支援,因而判斷失誤、愚蠢犯事。她認為控罪嚴重,但案中焚燒的報紙份量不多,亦無傷亡或財物損失。她亦考慮到被告初犯,最終判2年感化令,被告亦須按感化官指示接受治療等。

案件編號:DCCC101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