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向稅局漏報175萬租金收益 認少付稅款20萬 囚4及9星期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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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來有作物業投資的夫婦,聲稱誤信地產經紀建議,多年來漏報約175萬元租金收入,涉及20萬元稅款,早前承認10項蓄意意圖逃稅傳票控罪,今(15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考慮背景報告正面及有悔意,不過此案使社會減少稅收,涉案時間長及金額大,故判他們各監禁9星期及4星期,以及合共約42萬元的罰款。其中女被告稱會提出上訴,獲准以1萬元擔保外出。

兩名被告黃玉玲及余蔭偉,在觀塘法院承認蓄意意圖逃稅。(資料圖片)

女被告黃玉玲,報稱教師,及男被告余蔭偉,報稱品質監控經理,均為50歲。兩名被告曾擁有過7個物業,但於不同時段有買有賣,並非同期擁有。

或未能保住現有工作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夫婦與兩名兒子為小康之家,夫婦各有穩定職業,因低估後果而犯下此案。案件對兩人的人生造成打擊,為他們帶來沉重教訓,將來難以面對僱主,甚至未必能保住現有工作。

辯方稱被告承認過失,亦未有虛報資料,稅局要他們補繳稅款,他們也即時繳付,希望判以非即時監禁,在往後日子能循規蹈矩,成為兩名兒子的榜樣。

官指涉案時間長金額大

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稱,兩名被告背景報告正面,對行為深感後悔,兩名兒子亦為他們求情,亦於2016年交還所有款項。不過此案使社會減少稅收,涉案時間長及金額大,被告需承擔法律後果,判兩人各監禁9星期及4星期,以及合共423,192元的罰款。女被告申請上訴,獲准以1萬元保釋。

案件編號:KTS 12981-1299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