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頭與前度腳底按摩 撞正女方現任男友 涉揮拳誤殺現任案開審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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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程男判頭與前女友到九龍城做腳底按摩,離開時遇上女方的現任男友。男友上前質問:「嗰個男友邊個嚟?」並當場掌摑女友,判頭聞聲上前護花,並與其現任男友爭執,其間涉揮拳打對方,混亂中男友後腦倒地送院,一星期後傷重不治。判頭被控1項誤殺罪,他否認控罪今(29日)在高等法院受審。

被告岑文輝否認誤殺王溢明案,於高等法院審理。(資料圖片)

被告岑文輝(43歲),被控於2018年7月23日非法殺死王溢明(37歲,下稱:王)。

與前度一同腳底按摩再用膳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是黃竹君的前度男友,王則是她的現任男友。去年7月16日,黃相約被告到九龍城做腳底按摩,之後二人用膳。王駕車經過該區時,見到女友和被告行經侯王道,而女友和被告之後分道揚鑣。

王下車質問女友時情緒激動,並打她的臉和推了她一下。被告聽到前女友求助,遂走向二人的方向,王見狀即衝向被告,被告則舉起右前臂擋格。

控指王倒下後被告仍揮拳

被告與王繼而口角,女友曾上前勸交,惟王和被告繼續互推對方,被告揮拳擊中王的頭。王倒下後,被告再向對方揮拳。警員和救護員隨後到場,把各人送到伊利沙伯醫院。被告因涉在公眾地方打鬥,在醫院被捕。王於案發後7天(7月23日)去世,死因為頭部受傷。

控方認為被告使用武力不合理

控方指,案中對王跌倒並後腦著地致死並無爭議,本案是要考慮為何王會跌倒,以及被告在案中是否自衛。控方認為,被告當時的行為並非自衛,對王使用的武力程度也非合理。

黃竹君下午作供,透露自2008年起與王拍拖,期間曾兩、三次分手。她與被告曾於2016年底拍拖,但之後分手,案發時兩人是朋友關係。

女友曾呼喊被告名求救

案發當日,她和被告在九龍城做腳底按摩和吃晚飯,然後各自離開。王此時衝向她,揮拳打她下顎,又揑她的頸,把她撞向王的車。王繼而問:「嗰個男人邊個嚟?」,她未能呼吸,大叫「阿B」(被告)求助,王在現場質問二人是否有染,他們都矢口否認。王和被告之後打鬥,他們分開後,女友上前查看王,發現他的右臉割傷。女友曾問被告應否報警,對方著她先報案。

辯方盤問時指,王在案發時與另一名女子同居,並育有一名小孩子。女友表示不知道,但在盤問時承認,案發時是王先出手。

案件編號:HCCC8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