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諮詢公眾一個月 更新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標準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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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就《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第424 章)下的玩具和條例附表2所載列的數項兒童產品(附表2產品)採用相關標準檢定機構發布的最新安全標準,並就有關建議今日(1日)起展開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

新指明安全標準適用於嬰兒假奶咀、嬰兒學行車、家用兒童安全欄栅、家用嬰兒床、家用兒童高腳椅及多種用途高腳椅、兒童繪畫顏料、家用兒童遊戲圍欄及兒童推車。(視覺中國)

《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訂明,任何人不得製造、進口或供應任何玩具或附表2產品,除非該產品符合條例附表1(適用於玩具)或附表2(適用於附表2產品)所指明的其中一套安全標準的全部適用規定。該等標準為國際標準或主要經濟體系採用的標準。

由於適用於玩具的指明安全標準,以及適用於八類附表2產品,即(一)「嬰兒假奶咀」;(二)「嬰兒學行車」;(三)「家用兒童安全欄栅」;(四)「家用嬰兒床」;(五)「家用兒童高腳椅及多種用途高腳椅」;(六)「兒童繪畫顏料」;(七)「家用兒童遊戲圍欄」及(八)「兒童推車」的指明安全標準已經更新,政府建議採用最新版本的安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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