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以福袋誘人投票予鄭泳舜案 4涉案男女否認指控 案4月開審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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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海麗邨居民組織「海麗之友社」兩名義工,涉嫌派發「福袋」賄選,誘使邨內居民於去年九龍西立法會補選中投票予候選人鄭泳舜。她們與兩名涉同意收「福袋」的選民,被控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等共3罪,今(5日)再提堂。4人否認控罪,排期至4月20日正式開審,料審期7天。眾人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告李謀否認選舉舞弊。(林樂兒攝)

4名被告案發時皆為海麗邨居民,依次為鄧奕梅(42歲)、王維霞(52歲)、陳惠娟(50歲)及李謀(50歲),全報稱無業。

首兩名被告為「海麗之友社」義工,同被控一項罪名,指她們去年2月28日至3月11日期間,提供價值100元港幣日用品及食品的福袋。另兩人各一項罪名,指兩人於去年3月5日至11日,分別同意接受一個戴有價值100元日用品及食品的福袋,以及一個價值100元不明福袋禮物。

案件將於明年2月12日及3月16日作預審。據了解,民協深水埗區議員楊彧是其中一名控方證人,至於當時的候選人鄭泳舜則拒絕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WKCC3866/2019

鄭泳舜(橙色外套)在去年的西九立法會補選中鬧出舞弊醜聞。(林樂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