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機場上班被發現攜伸縮棍 清潔工稱帶備怕遊行時遇襲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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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艙清潔工去年9月在機場上班前經過安全檢測通道,被發現攜有伸縮棍及行山杖,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他今(1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透露當日打算下班後參與屯門的示威活動,擔心遭三合會或政見不同者襲擊,故帶備涉案物品。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判刑押後至下月4日,以待索取感化報告、社會服務令報告、勞教中心報告等,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王兆康稱9月21日帶備了伸縮棍等上班,原準備下班後到屯門參與遊行。(資料圖片)

在機場的保安檢查區被截獲

被告王兆康,19歲,承認於去年9月21日在香港機場一號客運大樓第5層(禁區)北面職員通道的保安檢查區,管有一支伸縮棍及一支登山杖,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被告並帶有過濾面罩及頭盔

案情指,被告是機艙清潔工,當日上班前經過案發通道,將黑色袋及黑色背囊放入X光機檢查。保安發現袋中有可疑物品,截停後搜出伸縮棍,遂報警。警員其後在該袋內找到急救物資、腰包及手套,而背囊則有過濾面罩、頭盔、護目鏡、行山杖等。

原準備下班後參與示威活動

被告被捕後最初在警誡下保持緘默,之後於錄影會面表示打算下班後參與屯門的示威活動,擔心會遭三合會或政見不同者襲擊,故攜帶上述物品自衛。他指伸縮棍是在街上拾獲,行山杖則於一個月前購買,以往並無帶備兩者參與示威。

案件編號:WKCC371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