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致光指強積金逐步發揮效用 未來領取長者生活津貼比例將下降

撰文:杜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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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致光指,今次長者生活津貼的改善建議,是退休保障中社會保障支柱的進一步完善;而未來的長者由於強積金逐步發揮效用,領取長者生活津貼的長者比例,將會逐步下降,透過強積金制度不斷的改善,及社會保障制度中的資產及收入上限設計,可以逐步紓緩人口高齡化增幅所帶來的額外公共財政承擔的壓力。

羅致光指,行政長官於上周二公布了10項民生政策新措施,當中兩項與安老有關。一是優化長者生活津貼,二是「二元乘車優惠」年齡資格由65歲降低至60歲。

他指,在政策上,現時長者生活津貼的設計,已考慮到如何與公共年金配合,以改善長者退休後生活保障。在長者生活津貼制度中,放在年金的本金,不會當作資產的一部分,但年金的每月給付,則會作為申領長者生活津貼的收入限制的一部分。

例如一位男士,在過往20年,即強積金成立至今,平均每月收入約為3萬元,現65歲退休,以平均每年4%回報計算,會約有110萬元累積強積金,假設沒有其他積蓄及收入,他若把60萬元加入公共年金,保留50萬元,每月年金給付為3,400元。

在資產和收入上都符合申領改善了的長者生活津貼,現時每月的3,585元,即每月有近7千元的收入。

羅致光指,長者生活津貼有資產及收入限制,未來的長者由於強積金逐步發揮效用,領取長者生活津貼的比例將逐步下降。(資料圖片)

又由於長者生活津貼有資產及收入限制,未來的長者由於強積金逐步發揮效用,領取長者生活津貼的長者比例,將會逐步下降。

即如一位今天25歲的男士,月入3萬6千元,假設未來收入沒有實質增長,強積金平均實質回報為2%,40年後65歲退休,累積強積金現今價值約為220萬元,他將170萬元加入公共年金,每月給付為9,860元,雖然保留的50萬元仍符合長者生活津貼的資產上限,不過收入已超過收入上限,所以不符合申領資格。

羅致光指,是長者生活津貼的改善建議,是退休保障中社會保障支柱的進一步完善,人口高齡化,在政府財政上仍會是一個挑戰,而透過不斷改善強積金制度,及社會保障制度中的資產及收入上限設計,可以逐步紓緩人口高齡化增幅所帶來的額外公共財政承擔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