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遊客旺角遭輾斷腳須截肢 入稟向城巴及車長索償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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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廣州少女3年前來港旅遊時,在旺角繁忙的馬路上遭一輛雙層城巴撞倒。少女的右腳遭輾過,需要截肢。少女前日(12日)入稟高等法院,向涉案司機和城巴索償,但入稟狀中未有透露索償的金額。
原告為黃曉儀,被告分別為車長廖淦泓和城巴有限公司。
原告在入稟狀指,因廖於2017年11月1日,在旺角彌敦道和亞皆老街交界駕駛一輛城巴時疏忽,令黃受傷。而黃因此向廖和城巴索償。廖淦泓去年承認1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判囚11個月,以及停牌2年。
案件編號:HCPI417/2020
當日意外發生的現場情況(請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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