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指一成半遺體捐贈者無告知家人 或臨埋門難成「無言老師」

撰文:余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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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政府鼓勵器官及遺體捐贈,有機構調查發現,一成半登記損贈者沒有告知家人,有學者反映,現時法例訂明遺體處理為直系親屬擁有,曾經有遺體於臨送往醫學院一刻,遭遠房親戚反對,以致未能成為「無言老師」,故呼籲有意捐贈者向家人表達意願。

陳新安教授呼籲有意捐贈者需與家人溝通,讓他們了解意願。(余秋婷攝)

運送遺體時遭遠房親友阻止

中大社工系及醫學院於8月至9月向1070名已登記的捐贈者進行網上調查,發現有16%登記者沒告知家人,而80.1%登記者曾告知家人其捐贈遺體的意願,惟當中三分之一於登記後才告知家人。

中大醫學院助理院長陳新安教授解釋,現時法例訂明遺體處理為直系親屬擁有,因此登記遺體捐贈計劃沒有法律效力,計劃需要依賴死者親友向醫院或大學主動提出,才能再作安排,所以登記捐贈者與家人溝通非常重要。他指出曾經有遺體於臨送往醫學院一刻,遭遠房親戚反對,以致未能成為「無言老師」。

捐贈或延長喪親憂傷 家屬指有價值

另外,中文大學亦向10名喪親家屬作深入訪談,發現由於在執行遺體捐贈程序時,遺體需留在醫學院,為期數月至兩年不等,部分家屬因而感不安,直到火化一刻才覺告一段落,等候期間亦不時要面對親友查詢,而倍感壓力。中大社工系陳智豪副教授建議安排學生探訪相關家庭,以關注捐贈者家屬的感受。

朱子溢的兒子僅有10小時生命,但他的遺體捐贈予醫學院,成為標本教育下一代。(余秋婷攝)

捐贈計劃喪親家屬朱子溢的兒子於2013年出生,惟懷孕期間已知道兒子沒有頭蓋骨,僅得10小時的生命。為令兒子短暫的生命更有價值,朱先生原本嘗試器官捐贈,但現時香港不接納初生嬰兒的器官捐贈,後來得知遺體捐贈計劃,決定參與,孩子部分遺體會成為標本,教育新一代的醫科生,直至2015年尾,兒子的遺體才能完成火化工序,他確實認為哀傷被延長,一直似有未了心事,不過仍然認為計劃有價值,亦為另外兩個女兒帶來正面訊息。

中大自2011年開展「無言老師」遺體捐贈計劃,直至2016年已有超過一萬名市民登記,表示願意在死後捐出遺體,每年醫學院需求約為100位先人遺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