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小巴司機涉長沙灣撞傷女途人 被控危駕押後至3.26再訊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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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歲小巴司機涉於2025年9月6日,在長沙灣元州街及青山道的交界撞倒一名女子,令其身體受到嚴重傷害。案件今(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26日再訊,以待被告索取法律意見。被告准以5千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准駕駛及須交出駕駛執照。

被告高俊雄(73歲,小巴司機)被控1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1項使用欠妥的車輛罪,指他於2025年9月6日,在香港九龍長沙灣元州街與青山道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公共小巴,引致許姓女子的身體受嚴重傷害;以及於同時同地使用一輛小巴,而該車輛並非在良好及可使用的狀態,即左後輪內胎洩氣胎壁破爛而結構層外露。

案件編號:KCCC621/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