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杯裝蒟蒻果凍4.1起禁售 包裝上須標示預防哽噎警告字句

撰文:洪戩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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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食安中心發言人今日(3月31日)表示,《2025年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修訂)規例》將於明日(4月1日)實施,禁止高度或闊度不超過45毫米的迷你杯裝蒟蒻果凍在香港出售。此外,其他預先包裝的蒟蒻果凍產品須在包裝上標示預防哽噎警告字句,以加強規管預先包裝的迷你杯狀蒟蒻果凍。

食安中心發言人表示,根據食品法典委員會,蒟蒻是一種安全的食物添加劑;但由於迷你杯裝蒟蒻果凍的獨特產品設計和其結實質地,如食用方法不當可能會增加哽噎風險,尤其是對兒童和長者而言。

(食環署提供)

《修訂規例》實施前,食安中心去年提早進行了一系列準備工作,舉辦業界會議及發出指引,協助業界理解和遵守相關規定。此外,食安中心已加強市面巡視工作以了解情況,提醒業界遵從新的規管要求。

食安中心去年已提早進行了一系列準備工作,舉辦業界會議及發出指引,協助業界理解和遵守相關規定。(政府新聞處圖片)

新規定要求包括:

1. 屬預先包裝食物的果凍,如是以高度或闊度不超過45毫米的迷你杯狀容器包裝的,則不得含有蒟蒻
2. 如屬預先包裝食物、含有蒟蒻的果凍,其銷售包裝的最外層須以中文和英文清楚可閱地標明下述字樣——

「注意:勿一口吞食,長者及兒童須在監護下食用。」
"Caution: Do not swallow whole. Elderly and children must consume under supervision."

上述字樣須標明在有關包裝上的顯眼處,並以深色字印在淺色底上或以淺色字印在深色底上的方式標明,並須在字體下劃上底線;或以紅色字印在白色或黃色底上的方式標明。

政府去年刊憲修例,由今年4月1日起禁止在市場出售高度或闊度不超過45毫米的杯裝蒟蒻果凍,並須在蒟蒻果凍產品上標示預防哽噎警告。(資料圖片/吳焜曜攝)
政府刊憲修例,加強規管蒟蒻果凍,明年4月1日起禁止在市場出售高度或闊度不超過45毫米的杯裝蒟蒻果凍,並須在蒟蒻果凍產品上標示預防哽噎警告。(吳焜曜攝)

食安中心:食用方法不當可能會增加哽噎風險

食安中心發言人表示,根據食品法典委員會,蒟蒻是一種安全的食物添加劑;但由於迷你杯裝蒟蒻果凍的獨特產品設計和其結實質地,如食用方法不當可能會增加哽噎風險,尤其是對兒童和長者而言。

食安中心已就修訂建議諮詢食物安全專家委員會、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和食物及環境衞生諮詢委員會,以及透過業界會議和論壇諮詢相關業界,並已聽取業界的意見。

中心設立了專題網頁,方便市民和業界瀏覽和獲取更多資訊,亦已把相關健康建議翻譯成多種語言,以便少數族裔社群獲取和理解資訊。中心會加強巡查和繼續與持份者合作,加強宣傳。

政府去年刊憲修例,由今年4月1日起禁止在市場出售高度或闊度不超過45毫米的杯裝蒟蒻果凍,並須在蒟蒻果凍產品上標示預防哽噎警告。(資料圖片/吳焜曜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