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女生稱見特定顏色公仔感憎恨 認偷11件玩具 判醫院令3個月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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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大女生被指在圖書館洗手間,向廁格內的內地女生淋水後,兩人對質時打內地女生的手臂;另外又在玩具店偷走了11件玩具,並稱因受社會事件的報道影響,見到紅、黃、黑及白的毛公仔感憎恨,「想拎走佢」。女生早前承認普通襲擊及偷竊罪,案件今(11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裁判官接納精神科報告建議,判被告醫院令3個月。

34歲姓蔡的女被告,在城市大學就讀學位課程。她承認在2020年9月15日,在城市大學邵逸夫圖書館襲擊姓曾的女事主,另在去年10月30日,在旺角新世紀廣場的玩具反斗城內,偷走11件玩具,當場遭截獲。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曾經因精神問題入院4次,之後沒再覆診,她對所犯的事有真誠悔意,希望能盡快完成治療,並承諾會依時服藥,家人亦表示會支持。裁判官同意精神科醫生建議,判被告接受3個月醫院令,希望被告能好好接受治療。

案件編號:WKCC 52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