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頭襲大嶼】濕地變倉土 綠化帶堆填 01航拍紀飛越嶼南泥頭劫

撰文:鄧麗婷 梁融軒
出版:更新:

塘福海岸保護區被倒泥建車場、綠化帶遭填土闢露天倉;貝澳濕地被倒建築廢料,而且露天倉林立;水口一處綠化帶堆疊大量棄置的冷氣機、雪櫃,叢林面臨被污染的危機;梅窩銀礦灣一幅休耕農地亦被傾倒建築廢料,揭示梅窩沿海一帶全無規劃。今日的大嶼山,仍是一片靜土,還是已變成千瘡百孔?《香港01》統計所得,大嶼山約有逾1,200公頃土地「無王管」,當區倒泥處處,當中的漏洞由何造成?(系列之三)

《香港01》利用航拍高空相片,記錄了貝澳、塘福、水口及銀礦灣四個渡假勝地的倒泥情況。(黃偉民攝)

土地受三款圖則、體契不同規管

大嶼山乃香港最大的島嶼,面積達到14,716公頃,比香港第二大島嶼香港島還要大84%,當中七成屬於郊野公園。其餘地方除東涌新市鎮、愉景灣私人發展及東北部的迪士尼填海工程外,就只有大澳邊緣、二澳、鹿湖及羌山、昂平、大濠,以及梅窩邊緣因曾納入具執管權力的「發展審批地區圖(DPA)」,受到《城市規劃條例》保障。

逾千公頃土地無王管

然而,大嶼山南岸、大澳市中心因未有納入DPA,規劃署無法就倒泥活動執法,加上土地屬於舊批集體契約,即使已制定規劃土地用途的「分區計劃大綱圖(OZP)」,規管僅如如同「紙老虎」。而銀礦灣、地塘仔及沙螺灣等部分地區更是全無規劃,可謂「無王管」,這兩種情況的土地,粗略估算,在大嶼山就佔了逾1,200公頃的土地(詳情見下圖)。

即使非法堆填及非法棄置廢物仍受《廢物處置條例》和《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等管制,但若倒泥獲地主同意,大嶼山南岸、大澳市中心等私人地段可被任意倒泥。

即使不計算已發展但沒納入DPA的東涌新市鎮、愉景灣及東北部(藍色部分),大嶼山仍有逾1,200公頃土地(紅色部分)欠監管。

26個團體及個人今日(3/3)將在立法會的環境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 就打擊非法堆填及棄置拆建廢物提出控訴。 《香港01》早前與守護大嶼聯盟合作,利用航拍的高空相片,記錄了貝澳、塘福、水口及銀礦灣四個渡假勝地如何被倒泥及改建為車場或露天倉。

+1

水牛濕地被堆泥 環保署:沒違例

大嶼山南岸分區計劃大綱圖內,嶼南道以南的岸邊地區被劃為海岸保護區,包括貝澳的水牛濕地。從高空相片所見,貝澳新圍村及羅屋村對面、由嶼南道及芝麻灣路交界一直向海岸延伸,附近的土地已被填土,改建為停車棚、露天貨倉、廢車場,大嶼山南區鄉事委員會辦事處對開的水牛濕地更被堆放建築廢料。

同樣在貝澳,鹹田舊村外的海岸保護區只餘南面的一小塊濕地,濕地水面幾乎佈滿青苔,旁邊正堆放泥頭。記者實地視察所見,這濕地被地主大範圍鏟去植被及填土,已破壞的土地淪為露天倉,地主各自圈地傾倒泥頭及建築廢料,包括一幅正興建村屋的前地被人擺放大量如鋼筋、鐵枝、碎石、沙泥、混凝土機、挖泥機等的建築器材,場內更養了兩隻地盤狗「看門」,可見倉存的管理甚具規模。

該地旁邊亦有一片私人土地被圍上鐵絲網及加裝鐵閘,另一邊車路入口豎立「私人農地,閒人勿進」的告示牌,裡面存放各種工程物資。環保署表示,兩處濕地被倒泥均沒有違反《廢物處置條例》的情況。

嶼南海岸保護區被建車場 規劃署:沒執管權

在塘福,《香港01》昨日(2/3)已揭露塘福公眾停車場及巴士站兩旁的海岸保護區用地被填土及改建為停車棚。規劃署回覆指,海岸保護區不能用作公眾停車場,但由於該地不屬DPA覆蓋的範圍,規劃監督在該處沒有執管權力。

環保署:每周視察

環保署則回覆指,署方去年4月曾就此接獲一宗投訴,惟人員調查發現該停車場地段屬於私人土地,大部分土地多年前已被平整,「去年的填土活動由土地擁有人自行進行,沒有違反《廢物處置條例》的情況」。發言人指,人員每星期都會到南大嶼山一帶視察。

而對於嶼南道及麻埔坪道交界、一幅佔地約十六萬呎的綠化帶被改建為露天倉,搭建多間鐵皮屋、擺放貨櫃屋及建築器材。規劃署表示,在此地帶填土及挖土不需取得規劃許可,但就該地點城規會並沒有接獲任何規劃申請。 

水口綠化帶變小堆填區 環保署:沒收污染投訴

毗連塘福的水口,至少三處土地被填土。其中最近水口村的一處綠化帶,一家冷氣工程公司的鐵皮屋大本營藏身叢林中,然後走入鐵皮屋的沿途,兩旁棄置的冷氣機、雪櫃及廢鐵,現場儼如一個「小堆填區」,植物都已經攀附堆疊的冷氣機而生,雖然現場屬於私人地段,但棄置廢鐵明顯破壞了綠化帶的環境。

向塘福的方向走去,另一個路口的一幅綠化帶亦被人以石屎填平,擺放各種建築器材,並建有鐵皮屋,估計是計經營建築工程公司。

銀礦灣植被被鏟倒建築廢料 揭沿海「無王管」

銀礦灣泳灘後方、橫塘村前一處休耕農地被傾倒泥頭及建築廢料,堆放了碎石、已凝固的水泥、膠板及竹枝,當中混雜膠水樽、棄置的獨木舟等垃圾。翻查Google Earth紀錄,2013年1月,上址仍是一片翠綠,直至同年11月,高空地圖顯示該地部分農地被鏟去植被,恰好東北面毗連的一幅土地期間也由綠地變成泥地,並已展開工程。

《香港01》今年2月23日航拍所見,休耕地的除草及倒泥範圍有所擴大,旁邊施工多時的工地也建好了樓房。然而記者翻查資料發現,2014年核准的「梅窩邊緣分區計劃大綱圖」並未有包括沿海地帶,包括梅窩污水處理廠、梅窩碼頭、銀礦灣,以至萬角咀等一帶,倒泥點及旁邊建屋工地所在位置既沒被納入法定圖則,也非郊野公園範圍,除了地契外,可謂「無王管」。

規劃師:當局怕阻力而不修例

「城規條例寫死咗,好白痴,」本土研究社成員、城市規劃師林芷筠批評道,「去到今天點解都唔可以,係值得問番政府。」她指DPA不延伸至市區是可以接受,因這些地方可以藉由地契條款和建築物條例規管,但部分鄉郊地區因已有OZP就無法規管就難以理解。

城規條例除了1991年的修訂外,於2004年亦有另一次大規模修訂,引起不同爭議,差點失敗而回,最後砍件分拆、先易後難,才能通過。與官員接觸的經驗中,林芷筠感受到當局因充份諮詢困難,多抱有害怕阻力而不修訂的官僚氣氛,「好唔想修例,修例係一件好複雜嘅事」,因此諸多推塘,每次有泥頭問題被追問就推說無權執法,「好似唔關佢事」,令到《城規條例》至今都不能打擊破壞環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