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指多名記者反映 上周採訪《立場》案後遭跟蹤 譴責滋擾行為
英文網絡媒體「Hong Kong Free Press」早前報道,其法庭版記者遭可疑人士跟蹤。香港記者協會今日(27日)發聲明,接連收到多家傳媒記者反映被跟蹤或監控,在上周二(21日)審訊的《立場新聞》案後,有兩名男子於法院記者室外徘徊,有記者指其中一人試圖跟隨記者離開。記協對此強烈譴責,批評有人試圖針對新聞工作者作出騷擾或恫嚇的行為,促請警方嚴肅調查及跟進。
警方回覆記協指出,未有接獲有關報案;至於上周四(23日)接獲有人聲稱上周三(22日)早上懷疑被兩名不明男子由葵涌跟隨至堅尼地城,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作「求警調查」,交由葵青警區刑事部跟進,有關調查仍在進行中。
記協表示,收到多家傳媒的記者反映,在上周二(21日)下午《立場新聞》案審訊完結後,有兩名男子曾於區域法院記者室外徘徊,二人曾向法庭保安出示其證件。
指稱有可疑人在記者室外守候
其中一人於記者室前守候逾一小時,有記者指該男子曾試圖跟隨記者離開法院。相關新聞工作者向記協反映事件時表示,基於事件中男子的衣着及行為,懷疑他們是便衣執法人員。
憂企圖利用脅迫手段損害採訪權
記協指出,對有關記者被跟蹤的情況非常憂慮,擔心有人企圖利用脅迫手段,損害記者行使其採訪權利,對本港新聞自由百害而無一利。記協強烈關注事件,重申絕不容忍任何針對傳媒及新聞工作者的威嚇及脅迫,亦認為任何文明社會皆不會接受以跟縱或監控手法,恐嚇或滋擾媒體工作者。
記協強調,由於事件或涉執法人員,為釋除疑慮,正向警方及司法機構查詢該等男子是否執法人員,以及是否近日曾否有針對記者的執法行動;如非涉及執法人員,促請警方嚴肅調查及跟進,以確保香港記者能在毋須憂慮其人身安全的情況下,行使受《基本法》第27條保障的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進行新聞採訪。
警方批評記協「捕風捉影」損害執法人員聲譽
對於記協提到懷疑跟蹤者是執法人員,警方指未經查證而作出捕風捉影的揣測,「除令所有執法人員聲譽受損之外,亦破壞新聞工作者一向以事實為依據作出報道和評論的專業形象,我們表示極度遺憾及強烈不滿。」警方重申,若市民包括記者遭受恐嚇或滋擾,應立即報警,以便警方依法作出調查。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下轄政府新聞處。局長麥美娟今日被問及有記者稱被跟蹤時表示,相信香港作為法治地方,如果有任何人感到人身安全受到任何威脅,最好的方法就是立即報警,尋求執法當局的處理。她亦相信警方在處理各項關於法律上的問題時,會很嚴格和秉公處理各項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