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門深圳灣口岸打擊水貨客 檢逾$20萬元貨 11名中港男女被捕

撰文:鄧海興
出版:更新:

警方展開代號「急流」反水貨行動,昨(28日)午約3時,元朗警區聯同入境處及海關,在深圳灣口岸檢獲約400件、總值逾20萬元貨物,合共拘捕11名中港男女,其中一名姓陳(35歲)本地男子,涉嫌「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一名45歲持雙程證內地男子,涉嫌「無禁區證進入禁區」;剩餘一男八女(22至49歲)內地人,則涉嫌「違反逗留條件」被捕,全部人正被扣留調查。

據了解,該名被捕姓陳本地漢,電召的士將貨物運往深圳灣口岸後,分發予在該處從事水貨活動的內地男女,他們再將貨物放入行李箱後,運送過境。

警方強調,一直關注水貨活動,並定期進行執法行動,以有效打擊水貨客所衍生的問題。根據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經定罪後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而根據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任何人若無故逗留禁區,經定罪後最高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2年。市民及旅客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