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人車爭路 休班警揮動伸縮警棍 投訴警察課接獲投訴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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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周日(1日)發生人車爭路爭執事件,一名電單車鐵騎士接載一名女乘客與另一名男途人爭執,其間互有推撞,有人突然取出疑似伸縮警棍並擊中男途人腿部,男途人表示要報警時,有人則稱「我就係差人!」警方發言人表示,經初步調查後,相信有人曾因道路使用問題爭執,事件不涉及刑事成份,列作糾紛處理,事件中無人受傷或被捕。據了解,涉案男子為休班警員。警方證實投訴警察課接獲相關投訴。
翻查資料,警方九月初向休班警發警棍,當時高級警司汪威遜表示,根據《警察通例》第29章,休班警如要應用警棍已屬行使警權,而相關指引列明使用後需要報告。

爭執期間突取疑伸縮棍 警列糾紛處理、無人被捕

深水埗發生人車爭路爭執事件,據了解,周日(1日)晚6時許,一名電單車鐵騎士接載一名女乘客,於桂林街與另一名男途人疑因道路問題爭執,其間互有推撞,有人突然於一個袋中取出疑似伸縮警棍,男途人腿部被擊中,女乘客勸阻。男途人向鐵騎士表示要報警,有人則稱「我就係差人!」記者事後重回現場了解,據一個果檔東主指,當晚6時許,現場人流甚多,有4、500人聚集在大南街及桂林街路口,其間他曾聽到有人叫囂稱﹕「打我呀」及「邊敢打你啊」等說話。

警方發言人表示,昨晚上約6時50分接獲報案,指有人在深水埗桂林街與大南街交界打架,警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後,相信一名52歲電單車男司機及一名22歲男途人曾因道路使用問題爭執,事件不涉及刑事成份,列作糾紛處理,事件中無人受傷或被捕。

投訴警察課已接獲相關投訴

據了解,案件涉及一名休班警員。警方表示,投訴警察課已接獲相關投訴,會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處理,現階段不作評論。

警方九月初向休班警發警棍

警方於9月10日起向休班警派發伸縮警棍,高級警司汪威遜曾於警方記者會上表示,派發伸縮警棍目的為讓休班警在遇緊急情況可更有效執勤,當時汪又指,根據《警察通例》第29章,警員使用時需作出紀錄,休班警如要應用警棍已屬行使警權,「都應該喺可行情況之下盡快表露身分,展示委任證。」又指使用指引列明使用後需要報告。

曾有青年疑藏有伸縮警棍被捕

翻查資料,10月中周日(13日)「18區開花」活動多處爆發警民衝突,一名25歲男子於屯門被捕時,疑藏有伸縮警棍,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另外,上月中理工大學發生衝突,一名23歲男子於理大附近(17日)被截查時,被發現管有一支重力操作鋼棒(伸縮警棍),及一把摺刀、手鋸、彈叉等,被警方拘捕並控以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