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唧車保溫袋圖內地運私煙到港 兩男女遭海關拘捕 囚1年及14周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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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在今年2月和8月,分別偵破兩宗陸路走私香煙案,拘捕一男一女,檢獲共值近131萬元的私煙。涉案男女因處理和管有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2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12個月和14星期。

一名37歲本地男子2月24日在沙頭角中英街檢查站,以唧車搬運一批貨物,內藏價值130萬元私煙。(海關提供)

2月24日,海關人員於在沙頭角中英街檢查站截查一名37歲本地男子,他當時正以唧車搬運一批貨物。關員在貨物中的33個紙箱內,檢獲329,400支未完稅香煙,市值共約130萬元,應課稅值共約110萬元。該名男子隨即被捕,他今日因處理未完稅香煙被判處監禁12個月。

此外,海關人員於8月12日,在香園圍管制站截查一名52歲抵港女旅客,在她攜帶的保溫袋內檢獲1,981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8,900元,應課稅值約6,5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她今日因管理未完稅香煙被判處監禁14個星期。

8月12日,香園圍管制站一名52歲抵港女旅客,用保溫袋偷運市值約8,900元私煙到港 。(海關提供)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判刑反映不論旅客是否屬初犯,亦可能被判處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能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私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