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揭富山邨單位淪毒窟 4男女被捕 檢約值1.7萬元毒品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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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黃大仙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一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昨日(12月22日)展開打擊毒品行動,突擊搜查富山邨一單位並拘捕4名本地男女。其中,單位內一名37歲本地女子,涉嫌「經營毒窟」及「販運危險藥物」被捕,一名35歲本地男子則涉嫌「販運危險藥物」被捕。另外兩名分別為34及44歲的本地男子,則涉嫌「吸食或注射毒品」被捕。他們現正被扣留調查。

行動中,警方共檢獲59粒載有懷疑「依托咪酯」的煙彈、一些懷疑「冰」毒及一批懷疑吸食毒品工具,包括冰壼、打火機及飲管等。行動中所檢獲的毒品總值約1.7萬元。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及終身監禁。任何人如開設或經營煙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和監禁15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7年。

警方在掃毒行動中拘捕4人。(警方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