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後盜竊.有片|警周四晚登樓調查 單位傳出照明燈光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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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26日大埔宏福苑火災後,多幢大樓滿目瘡痍,受損嚴重,政府安排工人為大廈進行加固工程。消息指,有負責加固工程的工人,涉嫌在災廈其中一單位內盜竊,警方拘捕3人,並起回約值9萬元金飾贓物。

《香港01》獲得圖片及影片,可見昨晚(3月5日)8時前後,受災最嚴重的宏泰閣及宏昌閣,曾有單位離奇「着燈」。據了解,竊案於昨午發生,警員事後登樓調查及把守,單位的燈光似是由電筒等器具照射而傳出。有居民當時未知詳情,昨晚8時許曾一度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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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晚(5日)曾登上宏福苑調查,有單位曾傳出燈光。(居民提供)

居民謝先生稱, 「經常性見啲工人就咁出出入入, 基本上你走嚟走去都冇人理你」,促請當局提高防盜安全意識,加強巡查,堵截漏洞。

警方指,所有進入宏福苑的工人,要向警方登記資料及出示身份證,交代工作性質、會去甚麼地方或樓層工作。警方會派員陪同他們進出大廈;工人離開大廈時,警方會搜查是否有可疑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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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晚(5日)曾登上宏福苑調查,有單位曾傳出燈光。(居民提供)

居民吳小姐指,一班街坊得悉事件後,聯名發出公開信,且質疑有其他單位遇竊,但目前不知道,要求當局提早批准居民回家執拾。公開信給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公務及相關人員,指政府計劃最早於4月底,安排居民回家執拾,居民得悉事件後,「只感震驚、徬徨與憤懣交集。」

文中提及,居民被拒諸回家,警方及相關部門一再保證,會妥善確保居民單位及財物安全,竊案卻印證宏福苑如同「無掩雞籠」,認為政府及相關部門的保安及管理安排出現嚴重漏洞及失職、保安及監察不足以確保居民財物、監管上導致第三者有機可乘,損害居民對政府的信任。

信中提出5大要求,包括就盜竊事件向全體住戶公開交代,包括涉事人士身份、工作範圍、出入安排、責任歸屬、具體發生經過及時間;由保安局及相關決策部門承擔政治及管理責任,全面檢討出入及保安安排,公開可出入大廈之人員類別;加強保安及監察,包括每天出入登記姓名、身份證及工作範圍等,並檢查工作人員的隨身物品;重新檢視並修訂原訂「最快4月底」的上樓執拾安排;完成檢討及改善措施前,不會擴大第三方的工作範圍或授予更多不受監督的出入權限。

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據悉有負責加固工程的工人,涉嫌在單位偷竊被捕。(資料圖片/夏家朗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