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多區閃出馬路 交警截查證年僅13歲 疑模仿網上片做危險動作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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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男童在各區馬路「彈出彈入」並且「擺甫士」,行為險象環生嚇煞途經司機,事件被拍下並放上網瘋傳,網上相片更見到男童被交通警截查。警方表示,留意到網上流傳多條影片,顯示有男童突然衝出繁忙的馬路上,甚至佯裝指揮交通,對其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人員於昨日(26日)在油麻地巡邏時,將一名疑似片中的13歲男童截停及作出跟進。

昨日下午約5時30分,西九龍總區執行及管制組人員在油麻地加士居道天橋一帶巡邏期間,發現一名男童由加士居道一行人路衝出馬路,遂上前截查。人員隨即將該名男童帶到安全地方,以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事件中沒有人受傷,警方稱已聯絡男童家人,案件暫列「交通違例事項」。警方油麻地雜項調查隊現正跟進案件,並調查之前其他地方作出類似危險動作是否同一名男童,暫時無人被捕。

(警方fb圖片)

警方今日(27日)晚上6時許在facebook發帖講述案件,指調查顯示,涉事男童的行為乃模仿網上片段。警方提醒市民,於馬路上嬉戲是極不負責任的行為,除了帶來自身危險外,更有可能引起嚴重的交通意外,做法損人而不利己;亦呼籲家長們應多留意子女的上網行為並作出適時更正,以免悲劇發生。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任何使用道路的行人疏忽地危害其本人或他人的安全,即屬犯罪,可被罰款2,000元;而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作出任何作為,因而可直接造成或可導致公眾地方、運輸或交通受損或遭受阻礙,可被罰款2,000元或監禁3 個月。

10月26日下午5時25分:男童在加士居道遇交通警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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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下午4時52分:男童在界限街「閃出」馬路

10月25日:男童在龍翔道「閃出」馬路

10月24日︰觀塘道「閃出」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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