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空間.一】建築師黎雋維:空間富彈性,由用家自己去定義

撰文:麥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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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社會學家Ray Oldenburg曾經說過,每一個社區,都應該有一個第三空間。(Every Community Deserves A Third Space.)
電影《志明與春嬌》中的志明又說,如果公司附近多了個抽煙的地方,就是多了一個結識女生的地方。
城市人,正是找尋多一點邂逅和交流的地方。

【第三空間。序】都市怪像與想像 由第三空間說到城市規劃

緊接上回,記者邀請曾於香港理工大學設計系及香港大學SPACE建築系任教,並於媒體書寫建築多年的黎雋維(Charles)先探討由「第三空間」切入討論城市空間的概念可能性,再梳理出「第三空間」的空間想像與新興潮流和文化。說到底,這空間是政策、權力「逼」出來的產物,條例與規例更可能是逼使市民以身試法的幕後真凶⋯⋯

現在民間興起自發性「由下而上」改變空間用途的空間,雖然《非常( )德》的Hidden Agenda是改善空氣質素,但封路製造出來的空間,除了是活動空間,反轉馬路功能、聚集人群跟「第三空間」的定義不謀而合。(行德)

現代功能至上與後現代理想之爭

社會學家Ray Oldenburg已就第三空間研究足足二十八年。(資料圖片)

你對社會學家的「第三空間」有什麼看法?「第三空間」又是什麼?

黎:第三空間,明顯不是以建築或設計角度去看空間或城市規劃問題,但又與urban studies(城市學)關係甚大。所謂的「第三空間」,可以是一些比較跳脫(欠特定規程)的空間,例如一些在社區內自然產生的的空間。補充來說,用家自己定義空間用途而催生的地方也可以是「第三空間」。這概念和理論建基於後現代的想法:其實你不能夠將城市空間或每樣事情也規劃出來,但現代的城市規劃卻是限制了一個地用途。在現代社會,我們老是將城市分作公共與私人的空間,於是「第三空間」便扭轉了這個說法。

二十八年後的「第三空間」

在大埔就有人自發向政府申請在自己的土地放置改裝貨櫃,開設植物室。(Mr Cardigan Plant House)

「第三空間」讓我想起一些新興的生活概念店,特別的是在馬路路口的貨櫃空間,這種是否可稱作「第三空間」?他們營造了接近社區,卻又有服務收費。

黎:誠然「第三空間」的論述亦有矛盾,像Ray Oldenberg自己說的咖啡店,人們其實要在那空間消費,變相來說,「第三空間」其實是在資本和資本主義系統內運作。再舉例來說,Co-working Space有一種彈性,兼容與空間本身規程不同的用法,它們某程度上都是衍生自「第三空間」現象。那究竟這種空間還是不是Ray Oldenburg原本的那一種講法?當它是一些要付錢才能用的空間的時候,那些空間可以是「第三空間」,但會不會有些「走樣」呢?

香港的「第三空間」

在香港的街道常見市民「後巷再用」,但隨時犯法。(龔慧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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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有許多「第三空間」,在《志明與春嬌》戲中食煙的後巷,是公認最有共鳴的一個例子。(電影截圖)

無可否認小店是資本主義系統下的副產物,但當中矛盾也是源自它們有「第三空間」特質。撇除消費或小店,也有其他例子,像外傭假日在街聚集又或是近年年輕人的街頭Pop-Up活動,這種游牧、游擊性的空間,又可否稱為「第三空間」?

黎:就像《志明與春嬌》中食煙的後巷,也是一個「第三空間」——是人與人之間可以邂逅和交流的一個空間。

Bike The Moment等單位舉辦的單車市集,屬游擊性的自發活動,為社區帶來凝聚點。(Bike The Moment)

政府預設的「第三空間」

那麼公園、休憩處這些政府「生產」的「第三空間」,連番被指出問題多多,為什麼政府的「第三空間」會出現這情況?

黎:不是近年才發生的現象,而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政府為了管理城市空間,對公共空間的規程很嚴格。對於一個政府來說,公共空間是很危險的空間,基本上歷史上所有的革命、集體民間運動等,都是在公共空間發生,所以當權者或者政府嚴格規管公共空間,都有一些原因在內。

問題在於一個政府或一個城市管理,幾多的管理才為之恰當?幾多的自由才為之恰當?

以「第三空間」概念來說,城市空間很多的地方都是「你」和「我」,即是由用家自己去定義,人們在街上舉行活動,都是自發性的,在規劃時不能規劃或預計。有時候,我覺得最錯的就是建築師和規劃師,或是定義空間用途的決策者。

由上而下不可行

政府對康樂、休憩用地及綠化也有自己的標準。(資料圖片)

在決策前,是否有可能減低定義空間用途的規限嗎?

黎:某程度上,政府的規劃手法或模式是由上而下,「劃」一些地方出來。這裏是什麼空間,那裏是又是什麼空間,構成的問題是人在空間內的活動被限制了。

公共空間說到底都是說誰使用該空間、內裏有什麼活動發生,但究竟用家是否能夠自行定義空間用途?某程度上,「第三空間」要有一些彈性在內,但是規劃上只是可以處理空間做什麼。我們建築師的規程,會限制空間裏的活動。從「第三空間」的概念上來看,規劃師、建築師都是最邪惡的人——主宰人們在空間可以做什麼。

建築師的位置

「第三空間」概念,有點像智利建築師Alejandro Aravena的建築操作方式,有說他是參與式設計的倡議者,但很少人仔細探究他還是有前設、規則去主導空間。(資料圖片)

某程度上,「第三空間」十分注重社區性,但早在五、六年前,Social Design這詞在香港「復興」,開始出現業餘化處理大問題的個案,社會甚至有時有盲目抗拒專業性的聲音,當代設計是否要已容不下專業?

黎:在現代主義,設計師作為一個最大創作者,但現在他們的角色已不同。

由行業到學術上,大家還在摸索究竟設計師和建築師的角色,可以是怎樣去進行。那個(彈性的)控制要怎樣調節,就是最大的重點。其實我們在行業也看到問題,那種由上而下的設計方法,已經不太適用於現今時代,所以愈來愈多一些由下而上的方法,就像打游擊。官僚體系中,始終會由大範圍,即整個香港來規劃空間。從前定死了空間用途,現在則是營造社區。

現在不少設計師或者建築師,都說有沒有可能以一些小規模的建築或藝術介入社區,從而去影響社區,讓他們自己也有能力在地方舉行一些活動,或者營造一些社區性的空間出來,變相成個模式可能很不同。

建築師的角色開始轉型成技術上幫助社區製造一個「殻」,愈來愈多建築師想怎樣賦予一個「殻」給社區,可以很彈性,裏面的人喜歡怎樣定義它(空間)就怎樣定義,這樣「第三空間」可變得更有趣了。

黎雋維 Charles Lai 

畢業於香港大學建築系及英國倫敦建築聯盟學院,曾任教於香港理工大學設計系及香港大學SPACE建築系。2016年創辦aona建築工作室,後再在香港大學修讀博士課程,研究東亞現代建築歷史,除設有個人網站,亦於主流媒體書寫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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