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圓家暴案】虐待妻兒不容姑息 公權力應及時介入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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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一名林姓男子,因為12歲兒子所買的肉圓沒有加辣,竟怒毆兒子及護兒的妻子。相關影片網上流傳後引發眾怒,逾百人帶同大鍋炒辣椒聚集其寓所樓下,其中7人更忍不住出手教訓家暴男。
對家暴必須「零容忍」,台灣執法當局絕對不能姑息,理應依法制裁林男,同時亦應檢討為何反應遲緩,未有在影片曝光後立即介入,給予受害者及時保護,並防止民眾濫用私刑。

林男因不滿兒子買的肉圓沒有加辣,對兒子和妻子施暴。(爆怨公社fb圖片)

「肉圓家暴案」的粗暴程度令人髮指,台灣相關部門固然要徹查,但事件背後所牽出的,卻是台灣的家暴問題一直沒得到正視。例如林男的暴行已非第一次,婚後經常對妻兒家暴,其妻子過去一直啞忍。直至本月12日晚,林男因肉圓沒加辣再次發狂,妻子見狀趕緊錄影自保,才揭發其暴行。

家暴舉報佔比不足兩成

根據台灣衛福部資料,台灣近10年平均每年發生約13萬宗家暴案件,大約有40%至50%由警察機關發現,約25%至30%由醫院通報,通過113(按:台灣家暴求助/舉報電話)專線的只有10%至20%。這意味著,家暴案不單數量多,大部分更要到事情「鬧大」到警察,甚至是小孩被打到受傷送院後才曝光。

主動舉報家暴的比例低,一方面自然出自受害者的啞忍,或不希望家庭破碎、或擔心失去家庭經濟支柱、或害怕舉報後被對方更暴力的對待。對於家暴事件的知情者而言,在「那是別人家的事」、擔心惹禍上身等心態下,也普遍選擇視而不見。以「肉圓家暴案」為例,林妻的親友早知道林男家暴,為什麼不致電舉報?這種心態,正是台灣家暴問題嚴重的一大「幫兇」。

事情曝光後有逾百人帶同大鍋炒辣椒聚集其寓所樓下,其中7人更忍不住出手教訓林男。(網上圖片)

以暴易暴非合理手段

「肉圓家暴案」的另一焦點,是事情曝光後家暴者遭私刑毆打教訓,此舉竟深獲許多網民贊許。這種以暴制暴的作為雖然一時間大快人心,卻多少暴露人們對於現行家暴保障和司法救濟的不了解及不信任,這是政府社政和司法單位需要檢討的問題。

與此同時,我們要對這種「私刑正義」加以反思,若輕易地肯定這樣的行為,無疑是對於暴力的不察和默許。支持此類行為背後的思維,恰好正是與家暴者的邏輯一致,皆是以拳頭大小和暴力壓迫來尋求認可。

針對事件本身,台灣官方還需就介入時機太慢作檢討。正如台北市長柯文哲所言,最重要的還是公權力有能夠有效力的介入。早在影片曝光時主動調查,才能及時為受害者提供保護,防止私刑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