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台社福團體買辦公樓 為何引發社會爭議

撰文:陳炯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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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立於1991年,長期從事兒童、青少年福利工作的台灣知名社福團體「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簡稱兒福聯盟)日前因遭爆料,其在台北市內湖科學園區購置約3.7億元(新台幣,下同,約合9500萬港元)的辦公室,而引發外界「愛心善款淪為房貸款」的質疑聲浪,有不少民眾認為善款遭濫用,而紛紛表示要退捐款。據兒福聯盟表示,近日其接獲不少退款電話,許多員工都是邊哭邊接電話。

對於民眾指「兒福聯盟」亂花錢買房,而要退捐款的質疑,「兒福聯盟」執行長白麗芳表示,此事令他們很挫折,可以理解民眾對捐款用途觀點不同,但對於部分民眾以情緒性字眼咒罵工作人員感到不捨。(中央社)

對於購置辦公室所引發的爭議,兒福聯盟回應指出,其是考量人力擴編、歷經多次搬遷,以及近年來房租不斷漲價,例如其在雙北地區各辦公室的租金每月共計高達600萬元,加上向企業、建商尋覓捐助場地未果等因素,為擴大服務量能,並讓服務更穩定發展,才決定利用其自1998年起,累積21年依法提撥的購屋基金,以「公益價」向出售的企業購置該758坪,總價約3.7億元的辦公室。至於選址爭議,兒福聯盟表示是考量員工和服務對象的交通便利性。

事實上,單就兒福聯盟購置辦公室的行為,其實並無觸法問題。台灣教育部即指出,任何基金會只要符合法令且財務允許,都可自行評估購置業務所需不動產,歷年來也都有類似個案。然而從部分民眾的反彈聲浪,其主要認為捐款應用於需要幫助的弱勢兒童身上,而非砸大錢在台北精華商辦地段買辦公室,可見引發民眾不滿和質疑的焦點是在於,社福團體如何運用善款的問題。

兒福聯盟身為台灣頗具規模的社福團體,其不只是仰賴善款運作,它也獲政府補助,執行許多政府委外的社福業務,因此其財務如何運用,有沒有必要花3.7億元購置辦公室,不只是捐款人可以有意見,它固然也可以受到社會大眾的公評。

兒福聯盟舉行活動。(網絡圖片)

不過,社會各界對於兒福聯盟「亂花錢」的批評與指教,可能都必須先走社福團體只是收集善款、派送物資至社會弱勢者手中的「慈善團體」誤區。以為每筆捐款都要直接惠及弱勢兒童的期待,非但不符合社會工作的目的,也忽略助人社工並非免費「志工」,而一個專業的助人工作團體,不只需要人力,也需要棲身之所等現實問題。

因為「協助社會弱勢」,絕非等於直接派發捐款,它除了要有專業的社會工作者從事第一線助人工作,也需要有人力進行政策層面的研究、倡議,以及各種維持組織運行的行政工作等,而辦公空間更是必不可少。

但另一方面,假如兒福聯盟能在購置辦公室前,就能更加主動地向社會大眾說清楚,其在「安居」問題上所面臨的困境,並把購屋的計畫與決策開誠佈公,例如其是基於什麼考量,而需要購置約758坪的商業辦公室等問題說明白,或許今日就不會引發社會輿論這麼大的「退捐款」波瀾。

台灣社福團體「兒福聯盟」在台北市內湖商辦地區,購買一層面積(含公設)約758坪,總價約新台幣3.7億元的辦公室而引發社會熱議。有社福學者坦言,有好的辦公室空間,才能支持一個社福團體穩定運作,社會應扭轉對社工窮酸的刻板印象。(翻攝自Google地圖)

總結來說,從此次台灣社福團體「砸大錢」購置辦公室而引發的社會爭議,它一方面除了反映部分民眾對於社福團體實務運作的陌生,同時也顯示社福團體在募集善款之餘,也得要增進社會大眾對於社會工作的認識,而如何構思一套更加透明和可問責的財務運用機制,以強化自身的公信力更是其能否為社會所信任的重點。

儘管停止捐款是個別民眾用以表達對特定社福團體運作不信任的行為表現,但假如社會大眾仍認為特定社福團體所從事的社會服務工作是有其正面意義,那麼相對於停止捐款,或許更可選擇把重點放在如何透過監督的力量,讓其捐助的社福團體運作能更加具有公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