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與銀保監發《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 完善及建立監管框架

撰文:劉紹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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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內媒報道,人民銀行與銀保監發佈《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人行將會與銀保監制定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監管要求,擬在附加資本、槓桿率、大額風險暴露、公司治理、恢復處置計劃、信息披露和數據報送等方面進行監管。

此外,建立早期糾正機制,推動系統重要性銀行降低複雜性和系統性風險,建立健全資本內在約束機制,提升銀行抵御風險和吸收損失的能力,提高自救能力,防範「大而不能倒」風險。

《評估辦法》主要內容包括明確評估目的、評估方法及評估流程。在評估目的方面,識別系統重要性銀行,於每年發布名單,根據名單對系統重要性銀行進行差異化監管,切實維護金融穩定。

至於,評估方法將採用定量評估指標,計算參評銀行的系統重要性得分,再結合其他定量和定性訊息作出監管判斷。

最後,評估流程是每年確定參評銀行範圍,收集參評銀行數據進行測算,提出系統重要性銀行初始名單,結合監管判斷,對初始名單進行必要調整,經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確定後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