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完成具本地系統重要性認可機構評估
撰文:黃祐樺
出版:更新:
香港金融管理局宣布,已完成對具本地系統重要性認可機構(D-SIB0名單的年度評估。據評估結果顯示,被指定為D-SIB的認可機構名單維持不變,與金管局於去年12月24日公布的D-SIB名單相同。
根據D-SIB框架,每間被指定為D-SIB的認可機構須在接獲被指定的正式通知起計12個月內,就計算其監管緩衝資本加入較高吸收虧損能力資本規定(HLA資本規定)。
適用於D-SIB的HLA資本規定(以認可機構的普通股權一級資本(CET1資本)佔其風險加權資產(根據《銀行業(資本)規則》計算)的百分比表示)介乎1%至3.5%之間(視乎所評定該D-SIB的系統重要性而定)。
與去年12月24日公布的D-SIB名單相比,在是次公布的名單中,被指定為D-SIB的認可機構的HLA資本規定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