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公布私有化前賣股 中央證券登記前總監內幕交易罪成囚2個月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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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繼早前裁定中央證券登記前總監蔡俊威就安寧控股(0128)的股份進行內幕交易罪成後,今天(18日)判處其監禁兩個月。
蔡俊威被飭令支付289,500元罰款,金額相等於他藉安寧股份交易而避免的虧損。法院亦命令他向證監會支付調查費120,407元。
須向證監會支付12萬調查費
案情指,蔡俊威在中央證券登記任職企業服務的總監期間,獲悉有關安寧私有化的内幕消息,並在安寧公布私有化失效前,於2023年9月25日將其1,500,000股安寧股份全數沽售。結果,蔡俊威得以避免約289,500元的虧損。
在宣判蔡俊威的刑罰時,法院指出,雖然他對自己的失當行為表示悔意,但內幕交易屬嚴重罪行,在本案中判處即時監禁屬適當刑罰。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戴霖(Mr Michael Duignan)表示:「是次定罪凸顯了證監會打擊內幕交易和提高香港金融市場誠信的決心。法院判處即時監禁具有強烈的阻嚇作用。任何人──尤其是獲寄以信任的市場專業人士──不當使用非公開資料以謀取私利,實屬不可接受,並將面臨嚴重後果。證監會將繼續採取果斷的執法行動,以保障投資者及為各市場參與者維持公平的競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