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被踢出校 為賺快錢跟大佬劈友、企圖打劫:死咗都冇人知

撰文:盧君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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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回想,其實我並非特別喜歡出去玩,只是不想留在家中無所事事;寧願與朋友在街上無所事事。終日流連在外,撩事鬥非的日子也毫無意義,只是浪費時間,甚至有可能玩埋條命。」
在酒吧角落,記者聽着阿Paul將他約二十年前,才十四、五歲就當起新界區的小混混,以及後來十七歲在酒吧工作以後的經歷和盤托出。阿Paul回憶當年他與黑社會朋友稱兄道弟的日子,雖他不曾正式入會,卻早已見過真鎗,甚至試過「擸架生」打群架。然而,兩次「做嘢」的驚險經歷,卻沒有成為日後讓他炫耀的本錢,倒令他發現自己並非這個世界的人,從而決心脫離這種命懸一線的生活。

最初,阿Paul因為大佬的英雄形象而「埋堆」,後來發現,終究是過著命懸一線的生活。(盧君朗攝)

荒唐的少年時代

現在,阿Paul成了酒吧的決策人,訪問期間還不忘提點員工訂貨、買貨、準備營業。然而眼前這位酒吧「話事人」,卻用「隨波逐流」、「沒主見」來形容年輕時的自己。「在學校、球場與同學朋友聊得投契,自然而然的熟絡起來;加上偶被欺凌,要受保護、報復,就要埋別人堆。」他訴說最初踏上這條路的原因。那時他認識一位較年長的朋友,由於總是擔當領頭,自然就成為他們眾人的大佬。「這位大佬,也不是帶着大家作奸犯科,只是會為我們出頭,把恰我們的人打得落花流水。很自然就覺得他有一種英雄形象。」阿Paul數次說自己記性不好,卻仍能準確的形容出二十年前的感覺與印象。

十五歲的時候,Paul的父母離異,讓他感到一份莫名的憤怒:「其實不知道自己為何要生氣,腦海中只是不斷問:點解要搞到咁,同時責怪父母虧欠了自己。」然而父母只能無言以對。後來,跟他同住的父親因工作經常要離港公幹,無人管束之下,加上年少氣盛的那份憤慨,令他更加放縱、沉溺於玩樂。

放肆的生活,讓他不得不重讀一年中二,過不久更被踢出學校,從此終日跟着大佬和兄弟玩樂:「生活離不開打架、溝女、吸毒、飲酒、遊蕩這幾件事。其實我並非特別享受這種生活,只是因為無聊,寧願與朋友流連在外。」他繼續憶述往昔生活及心態。

兩次跟大佬去「做嘢」後,阿Paul了解到自己並非屬於黑社會世界的人(盧君朗攝)

命懸一線的黑社會生活

某天,阿Paul突然被告知,他那位大佬吸毒過量,死了。「當時年紀太少,除了覺得好無常以外,不會想到別的東西。」大佬為自己出頭時,彷彿英雄一樣,卻以如此方式離去。Paul順理成章跟了另一個大佬——是以前大佬的兄弟,亦從此見識到何謂江湖險惡。

兩三年間,阿Paul雖從未正式加入黑幫,卻曾因為想賺快錢而一起「做嘢」。第一次,便收到柯打,買起對方的手腳。他記得那是夏天的晚上,冷汗卻流個不停,一行三人集合、拿武器,再去到預定的埋伏地點。「當時個腦已經空白晒,只無諗到佢唔死就你死,所以最後還是有落手。」20年前的情景,至今歷歷在目。一行人衝向對方亂打一輪,隨即慌忙跑走。阿Paul記得場面十分混亂,也十分血腥;從事前到事後,他都不斷焦慮着各種狀況:會否被警察查到;會否被對方反擊、報復;會否下手太重,諸如此類。最後,對方的腳被打斷了:「自此已對黑社會的世界產生恐懼,完全承受唔到,如果我有心臟病肯定會病發。」

第二次做嘢,他突然被幾個叔父輩帶到碼頭帶上船,他對接下來的事情懵然不知,卻突然看到真鎗。「心裡好驚,尿都差點瀨出來。」這時,阿Paul才曉得他們想出海打劫,最後因為沒有對象而告吹。回到岸上,他開始冷靜下來,想到了更多可能性:「假使真係事成,佢哋殺咗我丟落海都冇人知;或者如果對方也有鎗,我係有機會會死!」他激動的往下說:「那次之後,我同大佬講,以後呢啲嘢你唔好再搞我,最多得閒出來食個飯就算!」

曾幾何時,用來拿武器,打架的一雙手,Paul在當時曾否想像,以後會用這雙手來做調酒?(盧君朗攝)

「不想再過三五成群、無所事事的日子」

阿Paul與這群後來他稱為「豬朋狗友」的人斷絕來往後,開始思考過去幾年的生活:「不想再過三五成群、無所事事的日子;又唔知幾時會玩埋條命,佢哋連你死活都唔理,仲講咩稱兄道弟?」

這是,阿Paul開始到酒吧消遣,因為需要金錢,同時覺得在酒吧工作好像也不錯,便主動開口,說想成為酒吧學徒;同時在一位社工帶領下,參與各種青少年活動:夾Band、演出、去Camp等等。在酒吧工作、學習,以及在活動中,阿Paul感受到久違的滿足、充實感:「在酒吧算是受到照顧,佢地對我都好好,似家人;出去活動又開心,有成功感。以往的生活,與這兩方面帶給我的充實,完全冇得比。」

初時在酒吧工作,阿Paul大概也沒有想像過,往後的二十年間,自己會經歷數次高低起伏;會拿Cocktail比賽冠軍;仍然會身處同一行業中,從學嘢的𡃁仔,變成教人、叫人做嘢的決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