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客疑河豚中毒餐廳澄清非真雞泡魚乾 網民質疑違例 海關有回應

撰文:走心朱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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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日前公佈,有一名男食客於尖沙咀的燒烤餐廳進食河豚魚乾後出現疑似食物中毒的症狀,而涉事食肆昨日(12日)在社交平台澄清,指其售賣的「雞泡魚乾」並非真正的雞泡魚(河豚),而是雜魚乾,食客可以放心食用。惟此舉卻引來網民質疑餐廳的做法不符合商品說明條例,記者亦就此事向海關查詢。

食客疑河豚中毒餐廳澄清非真雞泡魚乾 網民質疑違例 海關有回應

衛生防護中心於9月6日公布,一名22歲男子在9月4日於尖沙咀「燒烤堂」進食河豚魚乾後,出現疑似食物中毒的症狀,包括嘴邊及四肢麻痺和刺痛、心悸、虛弱等。男子於9月5日前往伊利沙伯醫院急症室求醫,其後情況穩定,毋須入院。

(圖片來源:燒烤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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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防護中心發言人解釋,進食河豚是河豚毒素引致食物中毒的主要原因。河豚毒素是一種毒性強烈的水溶性神經毒素,可以影響中樞神經系統;衞生防護中心又建議市民應避免購買及自行宰洗河豚或不知名魚類作膳食用途,以預防河豚毒素引致的食物中毒。

食安中心以往亦曾敦促商家不應進口及銷售河豚(雞泡魚)或含有河豚的食物,並呼籲市民不要吃含有河豚的食物,觸犯有關法例者,最高會面臨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的刑法。

事件發酵幾日後,涉事餐廳「燒烤堂」昨日(12日)於社交平台Facebook發文,同時貼出疑似中毒男食客的回應。餐廳表示事件令餐廳生意及名譽受損,同時解釋「雞泡魚乾」並非由河豚製成:「在入行嘅時候已經有呢一種產品,前輩都叫佢做雞泡魚乾(河豚魚乾),但行家都知佢唔係真雞泡魚(河豚)」,又指「係一種雜魚肉合成曬乾的產品或者有一些是用馬面魚製成。」餐廳表至會將「雞泡魚乾」改名為「味醂魚乾」,希望客人可以放心食用。

雖然餐廳澄清「雞泡魚乾」並非由河豚製成,釋除食客疑慮。惟此舉隨即引來網民熱議,不少人留言認為餐廳或觸犯《商品說明條例》:「咁咪即係違反商品及說明條例,海關可以做嘢」、「雜魚又點可能與河豚相比!雜魚代替河豚已違反商品條例。」

而記者亦就此事向海關查詢,海關以書面回覆指:「根據《商品說明條例》(《條例》),商戶不能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任何貨品或服務;或供應或要約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服務。違反《條例》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需要考慮個別事件的實際情況及相關證據,才能判斷該個案是否有抵觸《條例》。惟每一宗個案的情況皆有其獨特性,不能一概而論。

海關在處理懷疑涉及違反《條例》的個案時,需要考慮個別事件的實際情況及相關證據,才能判斷該個案是否有抵觸《條例》。惟每一宗個案的情況皆有其獨特性,不能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