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君有理 英國曾堅持斬首國王與廢除君主制|史海鉤沉

撰文:塗柏鏗
出版:更新:

近來由於英國哈里王子夫婦接受美國主持人奧花雲費(Oprah Winfrey)採訪時曝光王室是非,再度引起英國社會倡議廢除君主制的呼聲,連美媒《紐約時報》亦有刊登文章隨之附和,吹響「打倒英國君主制」的號角,攻訐「王室除了象徵對不平等致以的最高敬意之外,還能是什麼呢?」,令輿論更形沸騰。

其實英國史上並非沒有廢除王制的先例,即1649年查理一世(Charles I,1600─1649年)遭議會斬首、改由內戰將領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1599─1658年)自命為護國公實行共和的時期。不過在內戰初起時,議會可從沒想過罷黜王室甚至弒殺國主,因為自中世紀以來流傳的君權觀念乃「君權神授」說,君主乃上帝在俗世的代表,既然上帝是完美無瑕的至高存在,君主自然也不可能犯錯亦不能遭侵害。

這種觀念深植人心,就連憤於國王專制、任意徵稅、寬容天主教因而揭起叛旗的議會,最初也得聲明自己是反對國王的錯誤旨意而非反對國王本身。如議員帕克(Henry Parker,1604─1652年)便聲稱「國家主權屬於議會,國王沒有否決權。這個權力的目的是,一旦國王受候臣蠱惑,議會可以拯救王國」,雖然降低了國王獨享國家主權的神聖性,但卻不含打倒王室的意味,反倒近似「清君側」的聲討。也因此,保王派更有藉口攻擊反對黨全是叛國罪犯,畢竟雙方陣營都同意君主制的必要性。

1642年英國爆發查理一世與議會之間的內戰,但議會起初並無意徹底推翻君主制或弒殺國王。此為描繪1642年查理一世外甥魯珀特親王(Prince Rupert,1619─1682年)率軍於刀鋒山與議會軍大戰的情景。(Universal History Archive)

這種既反抗國王卻又不否定君權的表態,既說明了議會無法突破時代侷限,也代表反王派內部的分歧。因為議會雖不滿查理一世的專權,但對於如何改革政治卻眾口難調,有在乎宗教問題的長老派、也有強調普選權的平等派、以及主張土地公有的掘地派,更有敵視王室、提倡嚴格宗教生活的獨立派。起初掌控議會的是長老派,他們只想逼使國王同意議會掌權,就如同幾百年前的貴族逼迫英格蘭王約翰( John,1166─1216年)簽署《大憲章》一樣,並非有意將保王黨趕盡殺絕。但這種不徹底的革命心態既無助軍事,亦令獨立派與在沙場賣命的士兵不滿。

1644年議會軍大敗後,代表獨立派的克倫威爾與指揮失誤的曼徹斯特伯爵(Edward Montagu, Second Earl of Manchester,1602─1671年)起了爭執。伯爵坦承:「即使我們打贏國王99次,他仍然是國王;但如果他有一次打贏我們,我們就會被吊死,我們的子孫後代全部玩完」,顯露對君權的敬畏。但這讓克倫威爾十分不滿,質問道「要是這樣的話,那我們何必當初要揭竿而起呢?」

克倫威爾曾向屬下的鐵騎軍警告:「假使國王現在在我面前,我會開槍打死他,如同打別的人一樣。如果你們的良心不允許你們這樣做這件事,那你們就另投到別處去」,既彰顯克倫威爾看待君王就如同凡人的思維,同時也刺激軍隊認同此念頭,替日後處死查理一世鋪墊好輿論。加上日後又查獲查理一世與愛爾蘭勾結的書信,裏通外國的行為頓使群情譁然,要求審判國王的聲浪遂不斷湧現。

儘管有保王派疾呼「讓國王查理體面安全地回家,這樣的話,我們所有人都可以平靜地生活,我們確信這符合上帝的意願,符合國家的安全和安寧」,但由於查理一世深信自己正是上帝的代言人,要他承認「罪在朕躬」並交出所有軍權給議會簡直比登天還難,故拒絕同意議會的任何要求。這讓議會中的平等派、獨立派以及軍隊咸感憤怒,僅剩長老派仍試圖與查理一世妥協,並盤算縮減克倫威爾掌控的新模範軍以抑制獨立派的勢頭,使得雙方鬥爭更形劇烈。最後,軍隊於1648年12月發動政變,不准140名議員進入議會,其中45人遭逮捕,另有百來名議員退出議會。從此「殘餘議會」(Rump Parliament)成了軍方的工具,並迅速通過審判查理一世的決定。

不過按照傳統君權觀與英國法令,查理一世自身就包含了法律,何況依照1351年的《叛逆法令》(Treason Act),與國王為敵就等同叛國,且受審者必須讓同輩同儕審理,因此究竟要拿什麼當作審判查理一世的法律根據?又有誰是至高無上的國王的「同儕」來審判?對於這種矛盾困境,下議院乾脆自創法案,先通過《褫奪條例》與《建立高等法庭條例》,將查理一世貶為叛國與殺人罪犯,再交由135人組成的特別高等法庭來審理。

當上議院爆出反彈時,下議院斷然聲明:「上帝之下的人民是一切正當權力的來源。人民同時也宣告,英國議會的下議院,是人民所選出的代表,擁有這個國家的最高權力」。但當查理一世被迫站上審判席後,法庭的合法性依舊被他質疑:「我想知道你們憑什麼權力把我帶到這裏」、「我的權力是上帝所託付的,這是古老的合法的世襲權力,我絕不會違背這項託付的。我也不會對新的非法權威作出回應,這違背了上帝對我的託付:所以你們要先告訴我你們的權力來源,否則我無可奉告」。

英王查理一世(僕伏於地上斷首者)遭判處斬首之刑,成為英國史上唯一一名被砍頭的國王,其死後反倒被保王派與不滿克倫威爾統治的人士給美化成殉道者。(Historic Royal Palaces)

面對查理一世的拒絕答辯,法庭很乾脆地認定他藐視法庭,最後判處「查理‧斯圖亞特作為暴君、叛國者、殺人犯和本國善良人民之公敵,應被處以身首異處的死刑」。就這樣,堅拒認罪的查理一世被處死,成為英國史上唯一一個被斬首的國王。接著下議院於1649年2月宣布廢除代表貴族的上議院,並宣布改制共和。1653年,軍隊再擁立克倫威爾為獨裁的護國公,變相地復活專制統治。

不過諷刺的是,由於克倫威爾過於獨斷,令議員還曾設想過勸進其稱王好受議會箝制,總比他總以護國公的名義專斷一切來得好,結果精明的克倫威爾並未答應。最後英國社會反而緬懷起昔日王室的好處,甚至美化查理一世為替全民受難的「殉道者」。於是在克倫威爾死後,臣民先是雕刻了戴著王冠與手執權仗權球的克倫威爾塑像出殯,全然仿照王者規格。接著繼承護國公職位的克倫威爾之子理查(Richard Cromwell,1626─1712年)因無力解決內亂被迫辭職,議會旋即於1659年迎立流亡在外的查理一世之子查理二世(Charles II,1630─1685年)回國,從此宣告王政復辟,綿延迄今。

嚴格說來,這段廢王室改共和的紊亂,是上層階級間的政爭,縱使雙方均以代表人民或國家號召,但根本絲毫無涉全體英國人民的福祉,反倒深化了國王作為英國政治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的保守傾向,令議會從此寧可從外國邀來不諳英語的貴族稱王也不願再行共和。而今隨著民智漸開與民主風潮的盛行,廢除君主制的呼聲再起,英國人民這次總算有機會好好思索:究竟這個每年依賴人民租稅過得養尊處優、又是歷史上帝國主義推手的王室,到底還值不值得存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