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大午事件:中國民營企業家與廟堂的劍拔弩張

撰文:江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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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民營企業家孫大午日前被捕一事引起極大關注與討論,在官方的一則簡短聲明之外,民間輿論中正在形成一種對官方行動的質疑,以及對當事人孫大午的擔憂。

內地傳媒《南方周末》在報道中這樣描述孫大午及其公司高管被捕的情景:「凌晨1點左右,6輛大巴車載着特警,帶着衝鋒槍、警犬和梯子,闖進了大午新民居……附近通訊信號都被屏蔽,警方將人帶走以後才恢復。有的家門有被強行撬開的痕迹。」

孫大午創辦的大午集團涉及多個領域,在當地頗有影響力。(大午集團官網)

據悉,警方當天分兩批抓捕了28人,其中包括孫大午夫婦、孫大午的兩個兒子、兩個兒媳等家人,以及一些公司高管等。同時,大午集團幾乎全部財產被警方查封、扣押、凍結,集團與各個子公司的人力資源、財務處也都已被警方控制。

隨後,河北高碑店公安局通報稱,經偵查,河北大午農牧集團有限公司孫大午等涉嫌尋釁滋事、破壞生產經營等違法犯罪11月11日,公安機關依法對孫大午等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由於事發當天正值內地的電商狂歡節,民眾正沉浸在網購的氣氛之中,再加上官方媒體對該消息的低調姿態令該事件除了這則簡短的通報外再難披露更多官方訊息。但是官方的低調並沒有壓抑輿論的傳播,反而猜測四起。

《中國新聞周刊》《南方周末》根據這則警情通報,報道了孫大午被捕或與大午集團和當地的一個國營農場的土地糾紛有關,而了解案情且熟悉孫大午本人的律師學者們稱孫大午「得罪了不少人」。各種自媒體帳號發文對孫大午明貶暗褒,與此同時,幾篇將孫大午塑造為不願臣服於現實規則的理想主義儒商形象的報道再被翻出並廣泛傳播。甚至有境外網站將孫大午被捕與日前的「馬已今服」事件相聯繫,認為這是中共打壓民營企業的訊號。

現年66歲的孫大午出生於中國河北徐水縣郎五莊村,其在而立之年從養殖起家成立大午集團,後涉及教育、食品、農業、旅遊多個領域,在當地頗有影響。據其集團官網介紹,大午集團總部佔地近5,000畝,員工近萬人。

孫大午將其本人的個人理想主義投放到商業版圖之中,外界對他的描述超出一般的商人形象。(微信@李尋的酒吧)

但出現在外界視野中的孫大午並不是一個傳統的商人形象。據媒體報道,孫大午的商業版圖依據其個人理想主義,涉及出資為村鎮修建了長達10公里的公路;開辦免費的農民技校,培訓技術人員;收養孤兒;投資3,000多萬元建設學校,一個學生月均生活費卻只要100多元(人民幣.下同);建職工居民樓;建立不盈利的醫院,職工和村民每月只用1元,便可享受合作醫療。這一系列涉及當地村民生產生活的社會建設在當地已然形成一個獨立的「王國」。

孫大午這種理想主義不僅發揮在其商業領域,其還熱衷公開發表對公共議題的見解。2003年其因「非法集資」入獄前,大午集團就因官網發布《小康社會的建設及難點》《悼念李慎之》《兩位民間商人關於中國的時局及歷史的對話》三篇「嚴重損害了國家機關的形像」的文章而遭到罰款整頓。

此番,孫大午等人被捕引起輿論討論與擔憂大概有兩方面。一是其個人與多位公眾人物的交往,以及其過往所發表的言論。作為一名商人,孫大午既沒有主動融入地方官場的辦事規則,又沒有刻意保持與公共話題的距離,被認為是其無法逃離「悲劇」色彩的重要原因。

常常就公共議題發聲的孫大午被認為是商人群體中的異類。(AFP)

根據報道,孫大午在河北興辦企業,與地方執法系統相處得並不融洽,相比於其他企業積極與官方部門搞好關係,孫大午不但拒絕請客吃飯送禮這樣的溝通渠道,還常常與地方部門打官司。作為河北具有影響力的企業家,令當地部門頭痛的是,這個孫老闆很認死理———出了糾紛不是喝酒擺平,而是鬧上法庭。

孫大午被捕後輿論中流傳甚廣的一篇《南方周末》於2003年對孫大午的報道《億萬富翁孫大午的夢和痛》中寫道,十幾年下來,孫大午與當地的土地部門、工商部門、税務局都打過行政官司。

此外,這位民營企業家曾與多位敏感人士交往,《美國之音》引述自稱與孫大午熟識人士的話稱,孫大午在其個人微信朋友圈發的文章都圍繞民主理念,今年被官方宣布因貪污受賄入罪的任志強經常到孫大午的温泉酒店聚會。5月,孫大午還曾在社交媒體上為曾為他作無罪辯護的中國異見人士許志永發聲。這些行動都可能將其置於危險境地。

另一方面,孫大午被捕當日之情形與官方的通報存有若干可疑之處,令輿論對此次公安對孫大午一案的處理手法產生疑問與擔憂。根據上文提到的那則簡報,通報中稱孫大午等人涉嫌尋釁滋事、破壞生產經營等違法犯罪。《中國新聞周刊》引述北京市友邦律師事務所主任趙光的分析稱警方通報的孫大午的這兩項罪名基本指向今年6月21日與8月24日大午集團與徐水國營農場的兩次衝突。

但是,有聲音質疑,且不說尋釁滋事、破壞生產經營是兩個定罪標準極為模糊的罪名,僅是孫大午等人當日被捕的種種迹象表明,這場抓捕極不尋常。

首先,警方發布的那則簡報落款為高碑店公安局,這是河北的一個縣級市,由保定代管,但大午集團與徐水國營農場的糾紛事件發生在河北徐水縣,因此,對孫大午等人的拘捕行動則屬於異地用警。異地用警是指使用其他地方的警力來辦理本地的案件。一般是在辦大案、開展專項治理、打擊黑惡勢力等活動中使用。例如2013年河南公安廳查處當時的「皇家一號」夜總會時就是異地用警,其極大的優勢就是防止行動泄密。

在孫大午被捕當天,高碑店公安局發布了這則簡短通報,也是目前僅有的官方聲明。(微信@高碑店公安局)

如果按照警方通報內容與律師分析,孫大午所涉案件就是土地糾紛,那對孫大午等人的抓捕為何異地用警,且派出特警,夜裏統一行動,這種力度與強度如此之大非一般抓捕。

此外,一位北京的從事刑事辯護律師撰文稱媒體報道中對孫大午家屬以及集團高管的抓捕行動像是「單位犯罪」,但是刑法規定的尋釁滋事和破壞生產經營罪都不屬於單位犯罪範疇。這位律師稱,從集團高管「連鍋端」和「集團對公賬戶被凍結」這樣的描述來看,這更像是一場針對涉嫌「黑惡」犯罪的執法。

目前,在沒有更多官方消息之前,孫大午被捕一事已經在輿論中引發諸多討論。但是作為公權力的政法無疑再一次在這種輿論議題中首當其衝。當下,北京大張旗鼓整頓政法,習近平並首次召開高調的中央依法治國工作會議,正是將一切政治行為納入合法軌道。

孫大午所謂的出格行為或許令地方政府「不爽」,惹了不少麻煩。但其所涉到底是普通的糾紛還是如警方執法所表現出的嚴重暴力案件,即使官方為保密做不到十分透明,至少也應該按法治思維處理。如果真是涉黑,就不能隨意以「尋釁滋事」草率辦案,如果只是一起糾紛引發的後續,那麼警方更應該審慎執法,而不是以入夜破門而入抓捕這樣的行動引發流言四起,引起不必要的恐慌,更讓警察成為地方維穩的打手。這顯然與當下中共高層強調的依法治國背道而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