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請回答

撰文:泉野
出版:更新:

河北唐山燒烤店群毆女子案經過持續發酵,終於等來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最終的警情通報——抓獲全部九名涉案人員。而自案件發生以來,該公安局分局已經連續發布五份警情通報,期間,唐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來廣普回應媒體關切,唐山市委書記武衛東亦連夜組織開會。雖然目前涉案人員全部抓獲,但鑑於該案的嚴重程度和惡劣影響,仍有兩大關鍵問題,需要唐山市給出回答。

問題一:唐山暴力圍毆案中的主犯陳某志、劉濤等人,明顯帶有黑社會團夥性質,為何在唐山市的掃黑除惡運動中成了漏網之魚?

據自媒體公眾號「任易」在《查出了唐山打人案陳某志、劉濤的累累案底》中揭示的,主犯陳某志劣跡斑斑,渾身案底,涉及2015年12月非法拘禁案(刑拘在逃)、2017年交通肇事逃逸案、2018年被列為失信執行人、2019年涉及不當得利、2020年再次被列為失信執行人。而另一主犯劉濤,更是能在2015年犯下非法拘禁案後逍遙法外,期間無證駕駛超速肇事導致八車連撞,2018年3月才被拘留,並因為當庭認罪輕判兩年。

如果該自媒體的披露屬實,唐山市有關部門必須就此給公眾一個交代。另據唐山市涉黑涉惡舉報中心工作人員透露,目前公安機關抓獲的涉案施暴者,至少1人有前科劣跡。

巧合的是,就在暴力圍毆案發生的兩天前,唐山剛剛召開了全市掃黑除惡鬥爭領導小組會議,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掃黑除惡領導小組組長來廣普主持會議並講話,來廣普談到,要加強線索核查、案件辦理、黑財處置,加強掃傘破網,嚴肅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加強重點行業整治,強化源頭治理,推動督導檢查和責任落實。把對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的工作要求「緊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推動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唐山」,當好首都政治「護城河」。

惡性暴力事件發生後,唐山市委書記武衛東亦連夜組織開會也特別談到,要徹底剷除黑惡勢力這一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社會毒瘤,對燒烤店發生的尋釁滋事、暴力毆打他人惡劣事件,要從嚴從快依法嚴懲,同時要舉一反三在全市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回頭看」。

該惡性事件不僅嚴重突破了社會公序良俗和道德底線,而且對法律赤裸裸藐視,更嚴重衝擊着人們的安全感。唐山市有關部門不僅承擔着抓捕嫌犯、依法查辦犯罪團夥的職責,也必須對陳某志何以成為掃黑除惡大網之下的漏網之魚給出回答,並徹底剷除猖獗團夥背後的勢力,如此才能最大程度消解洶湧輿情背後的憤怒與恐懼。

就在6月11日,有蛋糕店老闆實名舉報一眾已刑滿釋放人員組成的黑社會集團,該店老闆在影片中稱自己受到黑社會的敲詐勒索,蛋糕店因此停業,希望能向全社會求助。就此來看,唐山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回頭看」已迫在眉睫。11日晚間,河北省公安廳發佈消息將該案指定由廊坊市公安局廣陽分局偵查辦理,避免唐山當地黑惡勢力保護傘的潛台詞非常明顯。

問題二:圍毆女性、種地道歉、鐵絲鎖門,唐山一個月三次熱搜,當地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出了什麼問題?治理現代化又從何說起?

暴力事件發生之後,黨報官媒紛紛發聲,譴責暴力,並希望有關部門儘快給受害者和民眾一個交代。但在一眾媒體中,黨報《光明日報》題為《圍毆女性、種地道歉、鐵絲鎖門:唐山為何一個月三次熱搜?》的評論尤其引人關注。該時評寫道——案件性質如此惡劣,放在改革開放四十多年的情境下看如此令人震驚,放在掃黑除惡大環境下看更是讓人匪夷所思。因為挑釁社會法治和道德雙重底線,這個案件已經產生了傳導效應,使所有屏幕前的人們感受到了一種劇烈的不安。

人們的憤怒與困惑非常合理:唐山不是法治社會的一部分麼,何以「法」這個字沒有任何震懾力?唐山沒有有效的社會治理嗎?何以「當時有顧客報警,警方已介入處理」,十餘小時後警方才抓捕到主要犯罪嫌疑人?要知道,這是在常態化的疫情防控之下,十多個小時的時間已經遠遠超過了尋找和鎖定密接的時間。

暴力惡性事件的發生,將唐山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新華社)

此外,該時評還提到了唐山一個月之內的另外兩次熱搜:5月初,唐山一位老農在疫情防控期間着急下地幹活,被當地巡察人員看到並加以批評。結果是老農用大喇叭向全村村民自我批評、自我「遊街」。「唐山硬核防疫不許下地種地」隨後以一種黑色幽默的敍事登上熱搜;4月底,唐山遷安為防止疫情擴散,施行「硬隔離」措施,要求部分住户交出鑰匙用以反鎖家門,將部分居民樓的房門用鐵絲綁住。這個「措施」不僅「震撼」大眾,甚至超出了大眾的想象力。地方行政部門眼裏沒「人」麼,難道不知這樣的情況一旦發生火災後果不堪設想?地方行政部門眼裏沒「法」嗎?難道不知道這相當於剝奪財產、侵犯公民權利嗎?

文末,該時評總結道,「官敬法與民守法是一體兩面,公正司法、嚴格執法與全民守法是一體兩面,能隨便鐵絲鎖門、禁足公民的地方,能荒唐到不讓農民種地的地方,會有怎麼樣的法治環境,會有什麼樣的法治治理水平,會有怎麼樣的社會法律意識,可想而知。」

「圍毆女性、種地道歉、鐵絲鎖門,這三起於一個多月內發生在唐山的社會事件,都是社會治理的失效,都隱喻着『法』的威信在一個地域間的流失,彼此之間已經形成了一個耐人尋味的邏輯鏈條。法治建構之慢之難,法治破壞之快之容易,當給疫情下更多執法者、司法者、公共政策制定者以警鐘之聲。」

可以說,《光明日報》該時評一針見血透過現象道出了惡性事件背後的本質,其中的「治理之問」也是唐山必須直面和回答的。

自2021年8月,中央政法委即開始牽頭推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6月7日,政法委秘書長陳一新主持了第八次工作交流會。根據總體部署,2022年是驗收年,各試點城市將交出怎樣的成績單,人民的幸福感、安全感、獲得感是最直接、最真實的驗收標準。所以《光明日報》拋給唐山的「治理之問」,不僅唐山需要回答,唐山之外的其他城市亦需要舉一反三,如此才能給民眾以安全感,並逐步推動中國社會治理的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