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最高檢的挑戰在報告之外

撰文:泉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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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3年中國兩會議程,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分別向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做工作報告。因為適逢換屆之年,所以最高法、最高檢的報告與李克強的最後一份政府工作報告類似,都需要對過去五年工作進行總結。預計在3月11日召開的全國人大全體會議上,周強、張軍將正式交棒繼任者。

在總結過去五年工作時,最高法、最高檢報告整體結構基本一致,第一部分都是圍繞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展開,第二部分都是如何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第三部分至第六部分圍繞各自體制改革、隊伍建設、如何維護司法公正等問題展開。值得一提的是,在維護國安部分,最高檢首先提到了新疆反恐,緊隨其次的便是香港國安法。

同樣依循於慣例,最高法、最高檢報告都提到了存在的問題。周強總結了五個方面:一是司法能力水平與中國式現代化要求和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公平正義需求相比還有差距,實現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還需下更大氣力。二是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存在不平衡不到位問題,審判權力運行制約監督機制還存在短板。三是有的案件審判執行質量效率不高、效果不佳,存在機械司法、就案辦案問題。四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徹底剷除滋生司法腐敗的土壤還任重道遠,少數幹警司法作風不正甚至發生腐敗問題,嚴重影響司法公信力。五是部分中級、基層法院辦案壓力大,一些審判領域專業化人才短缺。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新華社)

張軍同樣總結了五點:一是學思踐悟習近平法治思想還需持續走深做實,一些檢察理念、政策、措施落得還不實。二是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針對性不夠,就案辦案、機械司法等現象仍然存在。三是法律監督職能作用發揮不夠充分,不敢、不願、不善監督問題不同程度存在,基層檢察工作仍然薄弱。四是統籌推進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不夠。五是檢察隊伍教育、管理和監督需持續強化,專業化人才短缺,司法不公、司法腐敗問題時有發生。

為了助力全力拼經濟的總目標,同時給民營企業吃定心丸,最高法、最高檢報告也以總結的形式對民營企業做出保證。最高法報告表示,「切實落實『兩個毫不動搖』,發布優化法治環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意見」,並連用了「三個堅決」——「堅決防止以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堅決制止侵害企業家人格權的違法行為,堅決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合法財產權益」,「對侵犯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的案件,加大監督指導力度,對錯案一經發現、堅決予以糾正。」

最高檢報告在這一部分內容略少,只言「做實對國企民企、內資外資等各類企業依法平等保護,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把企業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保護落到實處。」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AFP)

外界在關注這兩份報告時,往往會集中於最高法、最高檢點名了哪些人、哪些案件等話題,比如最高法點名了趙正永、孫立軍、王立科、傅政華、劉彥平、賴小民、沈德詠,最高檢提到了崑山反殺案、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案、取快遞女子被造謠出軌案、網上散布他人不雅照案等。此外,最高法對死刑的堅持——「對挑戰法律和道德底線、嚴重危害群眾和社會安全的罪行決不姑息,論罪當判死刑的,堅決依法判處並核准死刑」,最高檢對冤錯案件的反思——「每一起冤錯案件,檢察機關都難辭其咎」、「糾錯不能止於國家賠償、追責必須落到責任主體」,亦是人們轉發關注的焦點。

過去五年,疫情三年佔據了很大比重,對中國各方面的影響都不容小覷,但最高法報告基本沒有涉及,最高檢有一個段落提及如何依法有力服務疫情防控大局,並表示「突出懲治嚴重危害疫情防控秩序、嚴重危害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的犯罪」,「起訴借疫情詐騙、哄抬物價犯罪從2020年5176人降至2022年197人,起訴製售偽劣口罩等防疫物資、不符合標準醫用器材、假藥劣藥犯罪從954人降至192人」,「對拒絕執行疫情防控措施致病毒傳播、造成嚴重後果的,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起訴542人;情節輕微的,不起訴167人,重在教育疏導,社會效果更好。」

事實上,經過疫情三年的全方位考驗,對最高法、最高檢來說,真正的挑戰並不在報告裏,而在於如何在疫後重建人們對法治的信心,以及如何及時回應社會面對於具體個案的追問與不解。

全面依法治國作為治國理政的構成部分之一,對今天的中國來說尤為重要。(視覺中國)

中國調整堅持了三年的嚴厲「動態清零」防疫政策後,社會面的一個突出變化是:一方面人們對法治極度失望,因為過去三年尤其是上海疫情開始,確實發生了很多人跌破人們常識和法律底線的事件,比如入戶消殺,隨意封控低風險小區等。《香港01》記者在與內地法學界和律師群體談到這個話題時,也明顯能感覺到他們的悲觀、失望,甚至有法學家直言「無法無天」。

另一方面人們的法制意識空前高漲,這也是為何今年兩會不少與法相關的提案能引發輿論極大關注的大背景。比如由全國人大代表、TCL創始人、董事長李東生第三次提議的出台《反網絡暴力法》,再如由全國人大代表、廣東律師朱征夫連續15年呼籲的取消尋釁滋事罪,以及由全國政協委員周世虹提出的關於取消對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廢除有關直系親屬、旁系親屬等有過被刑事處罰等處分而影響考生或被政審人政審的規定。

不管是《反網絡暴力法》還是呼籲取消尋釁滋事罪,以及取消犯罪子女考公限制,這都不是今年才有的問題,前兩項也不是人大代表第一次提出,為何今年可以引發廣泛討論,並接連上熱搜?最大的原因在於,疫情三年尤其是後期確實起到了「全民普法」的實效,民眾層面法制意識的提升經由今年的兩會得以最大程度的彰顯。這一點,確實如周強所說,「司法能力水平與中國式現代化要求和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公平正義需求相比還有差距。」

基於此,對最高法、最高檢來說,換屆之後需要面對的「需求側」已經與以往不同,所以「供給側」真正的挑戰也並不侷限於報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這是最高法、最高檢報告每年都會做出的承諾,也將在接下來更加直接地以民眾的愈發強烈的實際感受為標準予以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