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將對中企電動車反補貼調查 專家解讀:2024年前受影響較小

撰文:外部來稿(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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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歐委會主席馮德萊恩在歐洲議會作年度「盟情諮文」演講時宣布,對中國電動汽車發起反補貼調查。9月14日上午,歐盟中國商會就此事發聲明,表示高度關切和反對。

今年6月中旬,歐委會官員曾經透露過對中國電動汽車啟動貿易救濟調查的「口風」。但對中國高端機電產品採取貿易措施,法、德等歐盟主要成員的態度存在嚴重分歧,並且可能導致中國進行反制。經過3個多月的利弊博弈,以法國爲代表的歐盟電動汽車產業的保護利益集團佔據上風。

對此,內地走出去智庫(CGGT)特約法律專家、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孫磊認爲,與傾銷調查相比,歐盟反補貼的程序時限相對緊湊,易於採取臨時措施,做出調查終裁的時效也相對較快,這是歐盟決定只發起反補貼調查的重要程序性原因。根據歐盟貿易救濟調查的程序性規定和時限來看,中國企業在2023年11月12日之前,在歐盟到港清關的電動企業不可能會受到反補貼調查的影響,2024年4月10日之前,到港並辦理完成進口報關的中國對歐盟出口電動汽車,受到反傾銷徵稅的可能性也比較小。

【文章轉載自「走出去智庫」作者:孫磊 】

馮德萊恩:European Commission President Ursula von der Leyen addresses the media during a statement with CDU leader Friedrich Merz ahead of a CDU Party board meeting in Berlin, Germany April 17, 2023. (Reuters)

一 、歐委會只發起反補貼調查的原因分析

與全球通行的慣例相同,歐盟主要通過實施反傾銷調查及徵稅執行貿易救濟和產業保護政策。而且,在今年6月中旬的傳聞中,歐委會透露的也是對華髮起電動汽車的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但是,馮德萊恩此次公開宣布的卻只是啟動反補貼調查。

大成DENTONS和美瑞MMM聯合貿易救濟團隊(以下簡稱「律師團隊」)認爲,主要的原因包括以下8個方面:

(1) 歐盟對華反傾銷調查適用非市場經濟,即要素成本法/FOP核定正常價值,需要基於電動汽車行業的專業生產和技術支撐,才能確定FOP和產品分類編碼/PCN,申請和立案的技術難度顯著高於補貼調查;

(2) 歐委會不具備上述電動汽車行業技術知識和把控能力,需要歐盟電動汽車行業從技術角度,提出反傾銷調查申請,但是歐盟行業企業又大多不願與中國發生直接對抗;

(3) 中國對新能源汽車行業的扶持政策的透明度較高,歐委會已經進行了比較充分的政策收集和補貼證據分析;

(4) 歐委會不需要國內產業提出申請,可以依職權直接發起反補貼調查,不會給歐盟企業造成直接壓力;

(5) 歐盟反補貼調查的初裁和調查期限,都明顯短於傾銷,有利於歐盟快速實施貿易保護措施;

(6) 出於節能減排的政策考慮,歐盟對國內電動企業行業的關心度較高,認定包括美國、中國在內的同行業補貼政策,扭曲了歐盟市場競爭;

(7) 包括比亞迪在內的中國企業對歐盟電動汽車出口的增長趨勢明顯,給歐盟產業帶來巨大競爭壓力;

(8) 中歐經貿高層對話暫定於9月25日在北京舉行,歐委會可以把傾銷調查作爲中歐經貿政策談判的籌碼。

中歐關係:The flags of Germany, China and the European Union are seen ahead of a meeting between German Chancellor Olaf Scholz and Chinese Premier Li Qiang in Berlin, Germany, June 19, 2023. REUTERS/Fabrizio Bensch

二 、產品範圍澄清

自今年6月份歐盟放風啟動對華電動汽車的貿易救濟調查開始,中國行業普遍高度關注涉案產品的範圍界定:

(1) 從用途角度,除乘用電動汽車外,是否包括商用電動汽車?

(2) 從驅動方式角度,除純電動汽車外,混合動力和燃料電池類電動汽車是否涉案?

(3) 從產品性質角度,除電動整車外,是否包括電池等電動汽車零部件?

全球最大電動車電池公司寧德時代去年獲得全球32%的市場份額,在中國市場更佔據超過六成的市場份額,遙遙領先於排名第二的LG新能源。

經與DENTONS布魯塞爾辦公室分析討論,大成DENTONS和美瑞MMM聯合貿易救濟團隊認爲,根據馮德萊恩和歐盟媒體援引信息來源的措辭,僅涉及乘用電動汽車,而不涉及 商用或特種電動汽車,也不涉及電動汽車零部件的可能性較大。

三 、歐盟對華反補貼調查程序及時限

與傾銷調查相比,歐盟反補貼的程序時限相對緊湊,易於採取臨時措施,做出調查終裁的時效也相對較快。因此, 大成DENTONS和美瑞MMM聯合貿易救濟團隊認爲,反補貼調查的程序時效性,是歐盟決定只發起反補貼調查的重要程序性原因。

雖然本案目前僅涉及反補貼調查,但是,大成DENTONS和美瑞MMM聯合貿易救濟團隊堅定認爲, 本案最終演化爲反傾銷、反補貼雙重調查和徵稅的可能性極大 。 因此,根據現有的案件信息及歐盟貿易救濟調查的程序性規定, 對本案適用的反補貼和潛在反傾銷調查的程序規則進行了列表梳理,方便中國對歐電動汽車出口企業,根據調查和徵稅的進程,做出符合市場利益的商業安排,最大限度地減小貿易救濟調查給企業運營帶來的不確定性和損失:

上述調查及徵稅程序推演,以2023年9月13日立案爲假設。如實際立案時間押後,則各程序時限順延。

基於上述調查程序時限,中國企業在2023年11月12日之前,在歐盟到港清關的電動企業不可能會受到反補貼調查的影響。此外,2024年4月10日之前,到港並辦理完成進口報關的中國對歐盟出口電動汽車,受到反傾銷徵稅的可能性也比較小。

四 、本案反補貼調查的項目分析及中國電動汽車補貼政策

歐盟對華鋁轉換箔反補貼調查

基於歐盟對華反補貼調查的實務經驗,大成DENTONS和美瑞MMM聯合貿易救濟團隊認爲,以對華 鋁轉換箔反補貼 調查爲例,歐委會將重點關註以下補貼類型:

此外,爲中國政府、行業商協會及企業儘早啟動反補貼應訴及抗辯準備 , 大成 DENTONS和美瑞MMM聯合貿易救濟律師團隊,就中國的「新能源汽車產業補貼和扶持政策」進行了初步調研和整理,並作爲本報告的附錄,供決策參考。

中國新能源汽車產業補貼和扶持政策